快訊/元大馬志玲嚴重失智 判7年不需入監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元大集團創辦人志玲結構債案被判刑7年4月定讞,檢方爲確認他是否達到心神喪失等停止執行要件,安排他赴臺大醫院進行鑑定,臺北地檢署根據臺大鑑定報告認定,馬志玲罹患重度失智症(即阿茲海默症),已達心神喪失程度,10日再密訊馬志玲,認定他符合《刑事訴訟法》心神喪失程度,在痊癒前應停止執行,也就是說,馬志玲在痊癒前不需入監。(新聞來源:東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