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小姐」提告黃子佼性侵得逞!北檢他字案調查
黃子佼遭K小姐指控性侵,北檢出手了。(圖/中時資料照)
藝人黃子佼因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偷拍不雅片遭到各界撻伐,日前還遭另名「K小姐」指控曾在2006年以拍藝術照爲由性侵得逞。臺北市警婦幼隊昨天已報請臺北地檢署指揮偵辦,北檢已指派婦幼保護專組檢察官籤分「他」字案調查,再將黃列妨害性自主罪被告。檢方近日將先傳喚K小姐說明案情,再傳喚黃到案。
吹哨者Zofia於日前在臉書發佈貼文,稱要幫K小姐揭露過往,K小姐自稱是遭黃子佼性侵未曝光的受害者,近期看到司法結果,深感不公,直呼:「讓我的內心深處嘶喊着,加害者怎可以這樣面對這些可憐的靈魂在荒野中哭泣」,並希望黃子佼能知錯,且當面看着她道歉。
K小姐自述,17歲剛從高三升上大一,對演藝圈有憧憬,因緣際會上了黃子佼主持的節目。幾天後,她收到對方的噓寒問暖,原以爲可以藉着前輩的幫助,踏上美好前程,沒想到卻在2006年8月慘遭魔爪。
她表示,黃子佼以開攝影展的名義,約她到內湖住處拍泳裝照,但拍攝到一半,黃子佼就開始逾矩撫摸她的身體,更以「爲藝術犧牲」爲名義性侵她1分多鐘,「我驚嚇到不敢動彈,痛苦到爆炸」。K小姐甚至懷疑黃子佼家中安裝了針孔攝影機,早就預謀偷拍,纔會有4TB硬碟的不雅檔案。
被性侵後,K小姐長達4個月患有嚴重憂鬱症,完全無法面對黃子佼在演藝圈的任何言行;也因該創傷,導致好幾段良緣無疾而終。直到去年6月,黃子佼的惡行被爆料,她才知道原來不只自己受害,直言願意出面,並不是想出名,只是想獲得對方的一句道歉,否則永遠無法跨過內心恐懼。
在K女指控後,黃子佼依舊神隱,並未對此發表意見,K女也於8日發表聲明,表示遲遲未等到黃子佼道歉,「我們法院見!」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應推定其爲無罪。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根據刑法第235條規定,散佈、播送或販賣猥褻之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或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聽聞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意圖散佈、播送、販賣而製造、持有前項文字、圖畫、聲音、影像及其附着物或其他物品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