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法葉艦佣金瑞士已還我方43億 竟是開出這項驚人條件
承德號飛彈巡防艦(中時資料照)
法務部
追討20多年的拉法葉艦採購弊案佣金案,有重大斬獲!法務部19日表示,瑞士今年7月11日將凍結已故軍火商汪傳浦家族海外不法所得約1億3804萬餘美元(約新臺幣43億元)匯入臺北地方檢察署外幣專戶,由北檢執行後續沒收事宜。
法務部表示,法務部自2001年間起透過司法互助管道向歐洲各國請求凍結汪家海外資產,並持續與他國建立及維繫良好國際合作管道,經過多年努力以及外交部、駐瑞士臺北文化經濟代表團之全力協助,先於今年2月間自列支敦斯登取回1103萬餘美元(約新臺幣3.3億元)之不法所得,再成功自瑞士追回汪家鉅額不法資產,彰顯司法正義。
法務部表示,本案緣起於2001年間,法國媒體報導揭露汪家有異常鉅額資金流入歐洲各國,經法務部協助最高檢察署積極向各國尋求司法互助凍結汪家海外資產,其中瑞士於2001年至2003年間陸續凍結多達27個由汪家所控制之海外帳戶。
2006年間,該案被告郭力恆、汪傳浦及葉秀貞等人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共同收取回扣,汪家女子汪家興、汪家勇、汪家明及汪君玲等共同犯幫助收取回扣等罪嫌,經檢察官偵查終結依法提起公訴。
但汪傳浦及其家人長期逃匿國外,經法院發佈通緝,迄未歸案,然汪家坐擁鉅額不法所得,其等名下帳戶及資產遍及數國,致使不法所得之追回極爲艱難。
2016年7月1日《刑法》單獨宣告沒收新制施行後,最高檢察署檢察官即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經最高法院分別於2019年、2021年間裁定確定本案應沒收之犯罪所得本金共4億8719萬餘美元,法務部因此取得請求外國返還汪家海外不法所得之法律基礎,並由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居中聯繫,積極協助臺北地檢署依最新之裁判情形向瑞士請求返還所凍結之汪家資產,司法互助長達20餘年。
瑞士於匯還本案相關款項前,曾向我方主張就所凍結之汪家海外不法所得進行資產分享。因瑞士爲本案提供相關協助迄今已逾20年,所凍結之相關帳戶多達27個,經參酌聯合國反貪腐公約之精神,以及國際間關於資產分享實務,即請求國與提供協助國平分資產之國際慣例後,法務部復邀集最高檢察署、臺灣高檢署及臺北地檢署共同研商,同意循相關國際慣例,與瑞士以50:50比例進行資產分享,感謝瑞士20多年的司法互助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