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車違規遭焚化廠「退貨」禁入 苑裡即日起收垃圾將破袋稽查

苑裡鎮長劉育育也在臉書發文,宣佈自即日起,清潔隊在收運垃圾時,將落實「嚴加取締、破袋稽查」政策。圖/苑裡鎮公所提供

苗栗縣苑裡鎮公所的1輛垃圾清運車,近日在運送垃圾前往竹南焚化爐焚燒時,現場稽查夾帶有違反規定的物品被「退貨」,且這輛車被認定是記錄不良累犯,遭處以禁止進廠的處分;爲此,公所宣佈自即日起,清潔隊在收運垃圾時,將落實「嚴加取締、破袋稽查」政策。

公所指出,因這輛垃圾清運車因被處以禁止進廠的處分,從8月19日開始,到9月2日爲止,不能運送垃圾前往焚燒。由於該車比一般垃圾車更大,平日負責載運各路線集合起來的垃圾,統一送往焚化爐,這段時間被禁止進廠,對於全鎮的垃圾清運工作,是非常大的打擊,也會造成相當多的不便。

鎮長劉育育表示,全鎮每月向垃圾焚化廠送運逾600公噸的垃圾,鎮庫平均每個月都要花費100萬左右的費用,一年下來,保守估計要花費超過1200萬以上的費用來「燒垃圾」;而現在,即便公所願意花鉅款請焚化廠燒垃圾,焚化廠都未必會願意收。

這次被採取拒絕收運的處分,顯現鎮民在資源回收、垃圾分類工作上做得不夠徹底,因此自即日起,清潔隊在收運垃圾時,將落實「嚴加取締、破袋稽查」政策,確保一般垃圾與資源回收分開。同時也呼籲大家不要因垃圾稽查嚴格,就把垃圾棄置在水溝、草叢或河川內,更不要隨地焚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