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被告涉圖利「創設220%容積率」 南市府:不是誤植就是抹黑
媒體人毛嘉慶(右)、練鴻慶今赴臺北地檢署告發賴清德總統、國土管理署署長吳欣修。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媒體人毛嘉慶、國民黨前文傳會副主委練鴻慶今到臺北地檢署告發總統賴清德、國土管理署長吳欣修在擔任臺南市長、南市都發局長期間違法創設容積獎勵,涉嫌圖利。南市都發局表示,一切遵循中央法規辦理,並指時間點不合,明顯誤植或抹黑。
毛嘉慶、練鴻慶並指賴清德、吳欣修在2012年至2014年間用內部自行創制的施行細則,放寬容積獎勵,而當時在臺南市中西區開發案,從原先容積率180%直接跳升爲400%,如果柯文哲自創京華城20%容積率,要被臺北地院、監察院稱爲「明知違法」,那賴清德、吳欣修創設220%容積率,臺北地院、監察院又怎麼看?
賴清德也在2012年於臺南市創設容積獎勵,包括6年內申請建照最高給予三成容積獎勵,建築基地採全街廓也有容積獎勵,斜屋頂也可採容積獎勵,臺南市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認定有助於公益性同樣可以提高容積獎勵,「爲什麼賴清德可以,柯文哲卻不行?」
南市都發局指出,考量城市發展意象及容受力,因應縣市即將升格合併,及城市生活型態的改變,過去以傳統透天建築型態爲主的南部房地產市場,也逐漸可接受大樓型態的產品,爲促進多元風貌的建築型態,塑造都市景觀軸線,市府於2009年10月訂定原市發展軸線兩側容積獎勵機制「臺南市都市發展軸線第一期地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部份專案通盤檢討案」,透過獎勵及回饋方式提升容積率,以帶動市中心區公園道周邊發展。
並同時於2009年12月「變更臺南市中西區都市計劃(細部計劃)通盤檢討案」,於土地使用管制要點新增「鼓勵大面積基地」開發規定,帶動市中心區的發展。
都發局並回應,毛所控東區工2工業區變更案,是依據工業區檢討變更審議規範辦理案件,於2010年8月發佈實施。上述案件辦理期間,全國尚無容獎上限規定,一切程序均符合法令規定。後來這些案件因應監察院糾正內政部全國容積獎勵浮濫,於2014年經內政部訂定容積獎勵上限20%的全國性規定,市府於2014年8月公告前開獎勵已不適用,之後都遵循中央訂定的法規辦理。 認爲所稱內容時間點未符合,不是誤植就是抹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