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清德拋3條件「核安、核廢料、社會共識」 可接受新的核能技術

▲總統賴清德主持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圖/總統府提供)

記者陶本和/臺北報導

臺電董事長曾文生8日於首場「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中,以「臺灣電力共需的轉型與挑戰」爲題進行報告。針對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核能議題,賴清德在聽取報告後表示,無論是面對新的核能技術,或者現有核電廠存廢的問題,都必須先經過社會對話,取得社會共識,來妥善解決核安、核廢料,以及法制面等諸多問題。

針對近期社會各界高度關注的核能議題,賴清德在會中裁示指出,「非核家園」是寫在《環境基本法》第23條,法定的國家政策目標,而2018年的「以核養綠」公投案通過後,民進黨政府也尊重公投結果,由行政院提案修法,經過立法院三讀,刪除了《電業法》關於2025的年限規定。

賴清德表示,環境在能源政策上,當前政府的重要工作是:第一,我們要確保穩定供電;第二,我們要優先努力開發多元綠電;第三,我們也不排除任何有助於淨零的能源方案,包括未來新的、先進的核能技術。

賴清德強調,無論是面對新的核能技術,或者現有核電廠存廢的問題,都必須先經過社會對話、取得社會共識,來妥善解決核安、核廢料,以及法制面等諸多問題。

賴清德說,有委員提到,日本在311東北大地震後所成立的「原子力規制委員會」,雖然已經同意17座核電機組重啓;但在上週,「日本原子力規制委員會」以無法排除活斷層、不符安全標準爲理由,不同意日本敦賀核電廠2號機重啓運轉。

賴清德說,從臺電的簡報,相信大家都可以體認,每個能源選項,在不同層面,都會遭遇到不同的困難,而這正是推動「二次能源轉型」時,臺灣社會要共同面對的問題。我們也難以透過一次的會議,就能下一個意見一致的定論。

然而,賴清德認爲,無論是政府、企業、社會,對於國家的能源治理,大家都有共同的責任。他會請行政團隊充分揭露資訊,無論是這個委員會,或者整體臺灣社會,都能夠在共同的事實基礎上,檢視過去能源轉型的經驗,正視未來能源治理的挑戰,就「二次能源轉型」的治理模式,進一步理性、積極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