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擬推縮短陸配入籍年限 健保署憂依親公平性爭議

立法院國民黨團擬推陸配入籍年限縮短至4年,有醫師在網路發起連署反對健保資源濫用。健保署長石崇良說,配偶本身影響不大,但年邁依親家屬加入健保,恐出現繳少用多的公平性爭議。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日前公佈立法院新會期的優先法案共計32案,其中,擬推動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比照外配,從6年改爲4年。消息一出引發外界議論,部分醫界人士爲此在網路發起反對健保資源濫用,呼籲「暫緩中配入籍年限縮短」提案,不到24小時已有逾萬人連署。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長石崇良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依據現行健保法第9條規定,非中華民國國籍者依法擁有居留證明文件,在臺灣待滿6個月後即可加入健保。中國籍配偶就是依照相關規定,與臺灣民衆辦妥結婚登記,擁有居留證明等待6個月後取得健保資格。

石崇良表示,中國籍配偶取得健保身分條件,不僅與其他國籍的海外配偶一視同仁、沒有差別,甚至與從外國回來的臺灣民衆一樣,都是必須設籍臺灣滿6個月纔可以擁有資格加入健保。換句話說,與中國籍配偶取得身分證等待年限縮短與否,是兩回事。

石崇良也提到,中國籍配偶本身其實對健保權益影響有限。從健保費用計算估算,外籍配偶都比較年輕,所繳健保費用和醫療費用支出相當,研判不會出現「繳少用多」問題,幾乎算是打平,沒有造成缺洞,所以不會對健保財務產生衝擊。

值得關注的是,當中國籍配偶拿到身分證後,可能引來的依親家屬問題,石崇良表示,中國籍配偶尚未取得身分證前,僅有配偶本人、未成年親生子女居留滿半年可納入健保,其它親屬依然無法;直到陸配拿到身分證,其他親屬透過依親,取得居留資格,纔可能加入健保。

石崇良認爲,若中國籍配偶入籍年限縮短,即使陸委會規定每年依親限額60人,對健保影響仍充滿不確定性。年長依親者和臺灣在地長者不同,臺灣長者多數從年輕開始繳保費,即使老年階段健保繳少用多,但用一生來看,仍是繳多用少;但依親者取得健保身分纔開始繳保費。

「整體公平性確實容易有爭議」,石崇良說,中國籍配偶依親多已70歲以上,按常理推斷,醫療使用率高,較可能有繳少用多現象,對財務影響可能很顯著,健保署須審慎評估,規劃與移民署合作勾稽過去依親資料,分析實際醫療利用情形,盼儘快評估影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