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委促撤回全動法 再重新公告60天

立委林爲洲7日舉行記者會,痛批全動法違反法規命令,要求必須撤回預公告。(劉宗龍攝)

國防部日前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引發爭議,國民黨立委林爲洲昨質疑國防部未依法行政,法規修正公告應至少60天,國防部只公告14天,要求撤回預公告並至少滿足60天預告期。國防部長邱國正昨在立院備詢時則強調,修法沒有時間表,沒保證這會期會送出,還在彙整意見。

林爲洲昨開記者會指出,法規命令草案應至少「公告周知」60日,除非有「情況急迫顯然無法事先公告周知」,或者「情況特殊,有定較短期間之必要者」,在這2個條件下,纔可以縮短60日的規定,但國防部預告的「全動法」,有符合縮短天數的規定嗎?

國防部以「係爲完備動員緊急應變機制,保障人民權益及維護國家安全」爲由。對此,林爲洲痛批,請問這理由有符合急迫性或者是特殊性嗎?如果國防部有情報顯示,解放軍明天就要打來了,或者下個月就要打來了,或許符合「急迫性」,縮短成7天都可以接受,但是有嗎?解放軍明天有要打來嗎?林爲洲要求,《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必須要撤回預公告,只要不是撤回預公告,就代表原預公告持續有效,撤回再重新公告以滿足60天預告期,再走一次流程,有那麼難嗎?承認自己錯了撤回公告很丟臉嗎?

國民黨立委李德維昨質詢邱國正時也問到,全動法是否本會期會送到立法院審查?邱國正強調,全動法公告的用意就是搜整大家的意見,國防部還要再進行修訂,沒有保證這個會期就會送到立法院,這部法案「沒有時間表」,還要持續跟各部會做協商。

行政院長陳建仁也說,國防部在完成預告程序之後,未來會努力採納各方意見,特別是參考其他國家有關全民動員的相關法律,國防部正在積極往這方向進行。

國防部表示,全動法修正草案系屬「法律」草案公告,非「法規命令」,爲搜整各界意見,爰訂公告期間爲14日,符合規定且屬常見法制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