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修公投法設期限要官員下臺 綠委:立委不審案比照?
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明天將審排審公投法,國民黨團力拚「公投綁大選」、「政治人物不提公投因應方案就下臺」相關提案通過初審。民進黨立委沈伯洋在臉書揶揄,國民黨就是想修成「政治人物不照公投就要下臺」,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實則完全混淆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
檢視現行提案,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等人慾擬刪除現行「每兩年舉辦一次公投」規定,恢復「公投綁大選」,國民黨立委立委賴士葆則要求總統或行政單位若未在三個月內提出方案應對公投結果,行政首長應立即辭職,並主張將公投效力從兩年改爲四年。
沈伯洋在臉書分析,賴士葆、羅智強等人想要修「公投法」,除了召回已經公投否決的「公投綁大選」之外,主要就是想要修成「政治人物不照公投就要下臺」。聽起來好像很有道理,但其實完全是混淆政治責任和法律責任。
沈伯洋接着反串指出,如果要公平的話,他建議,立委提出法案被宣告違憲三次、立委抄已經通過的舊法案三次、立委三個月不審政院提的法案、立委造謠用言論免責權過三次、立委三個月不審民生相關預算,都要下臺。
他直指,用法律去規定政治責任,就是這羣人現在在玩的遊戲,「到底爲什麼會有這一羣完全不想遵守憲政體制的人在我們國會殿堂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