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11月4日零時起啓用!

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決定自2024年11月4日零時起,啓用全市新增的7處非現場執法系統(電子警察、執法記錄儀),並對抓拍的交通違法行爲依法予以處罰,抓拍點位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