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州市徵集成品油流通領域違法違規線索
3月26日,記者從蘭州市商務局瞭解到,爲進一步規範成品油流通秩序,依法嚴厲打擊成品油違法犯罪行爲,蘭州市自即日起開展爲期一年的成品油流通領域專項整治行動,並公佈了舉報電話,徵集成品油流通領域違法違規線索。
徵集線索包括:
1.無證無照經營及自建油罐、流動加油車和黑加油站點等擾亂市場秩序行爲;
2.非法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成品油行爲;
3.違規設立內部加油設施和自用油品違法對外銷售等行爲;
4.未取得危險品道路運輸相關許可、運輸實物與貨單不符等從事成品油運輸的違法違規行爲;
5.以“新能源”“替代能源”等名義銷售以汽油或者柴油爲主要成分、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車用燃料的行爲;
6.非法調和成品油、將非標油品作爲發動機燃料銷售給成品油零售商或者發動機燃料使用方等行爲;
7.在成品油採購、銷售過程中存在的賬外經營、隱瞞收入、虛開發票和偷逃稅等稅收違法行爲;
8.成品油經營和運輸企業未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風險防控機制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
9.加油站(點)超範圍生產經營行爲,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油品、侵犯他人註冊商標專用權、僞造或者冒用認證標誌、涉成品油方面的虛假宣傳、計量作弊和價格違法等行爲;
10.其他違反國家成品油市場管理規定行爲。
發現相關線索,可撥打蘭州市成品油領域專項整治工作專班辦公室投訴舉報電話0931—8845667,或“12315”消費者投訴舉報電話、“12366”稅務投訴舉報電話、“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110”報警電話。
蘭州日報社全媒體首席記者 趙文瑞 記者 鄭麗君
責任編輯:車丹清
來源: 觀瀾新聞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