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性不改!男揪少女約會車內硬上 「1原因」未得逞還是GG了

陳姓惡狼多次找上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爲,入監服刑前又認識網路遊戲認識的未滿14歲少女,並試圖指侵未遂。(邱立雅攝)

有多次姦淫幼女前科的陳姓男子,透過網路遊戲認識未滿14歲的少女小美(化名),去年初開車到新竹把小美約出來後,在車上試圖指侵,因小美陰道過窄而未遂,後來小美因離家出走,家人報警尋回小美,在手機裡發現不雅對話,事件才曝光。

陳男因網路遊戲「傳說對決」而認識小美,去年初連續兩天半夜,開車到小美位於新竹的住處見面。陳男與小美見面後,明知小美未滿14歲,竟在汽車後座內,先撫摸小美胸部及陰道,並均嘗試以手指插入陰道,但因小美陰道過窄,未能以手指插入小美陰道內而性交未遂2次。

後來小美在去年3月間無故離家,並與陳男外出,經小美母親報警處理,警方尋獲小美后,小美母親檢視小美手機通訊軟體,發現小美與陳男不雅對話內容,才發現女兒竟遭侵犯,憤而報警。

陳男對於犯行在法院審理中坦承不諱,但新竹地院法官認爲,陳男在本件案發前,已有多次因與未滿14歲之女子或與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女子爲性交性行爲,而遭法院判處罪刑而入監服刑之前案紀錄,且目前亦因同類案件判刑確定,而入監執行。

法官認爲,陳男除素行不佳,多次犯下同類型犯罪,可證陳男對法敵對意識甚高,對於自身行爲毫無悔過之心,且陳男犯罪動機在於滿足一己私慾,其竟利用告訴人小美年紀尚幼,性自主權發展未臻成熟,將小美當作泄慾對象,爲社會道德、法理所不容,依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爲性交未遂,判處有期徒刑共3年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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