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基金炒股 前組長遊迺文羈押禁見確定

遊迺文左一。本報資料照片

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國內投資組長遊迺文涉接受高額餐飲招待,指示代操券商拉擡特定股票臺北地方法院押後,他不服提抗告臺灣高等法院認爲他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等罪,有串供之虞,裁定羈押禁見確定。

高院認爲,遊男涉嫌重大,所辯情節證人陳述互有出入,且以其在運用局之任職階層,復具有相當之社會地位影響力,與所接觸之運用局外部人員共犯利害關係密切,當有事實足認爲有相互勾串之虞。

合議庭考量本案犯罪情節重大,相關案情有待檢察官調查釐清,爲期各項證據不受勾串污染,確保司法權有效行使,以目前之偵查進度,無法以羈押以外之強制處分手段替代,且有禁止接見、通信之必要,裁定羈押禁見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