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參加帛琉泡泡旅遊後返臺 勞動部:僱主拒上班應正常給薪
帛琉旅遊泡泡首發團將在4月出發,針對旅遊泡泡,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提出「免除居家檢疫、返臺後5天內實施加強自主健康管理」的防疫原則,吸引不少想出國的民衆報名出團。針對返臺後的5天加強自主健康管理,勞動部表示,僱主如果因加強防疫,拒絕參加帛琉旅遊的內勤員工在這期間上班,仍必須給薪。
指揮中心提出帛琉旅遊泡泡防疫原則,包括旅客自帛琉返臺前無須進行PCR檢測,返臺後可免除居家檢疫僅實施5天的加強版自主健康管理,第5天自費採檢陰性後,改爲一般自主健康管理至入境後第14天。
而防疫原則也強調,「加強版的自主健康管理」期間若沒有出現任何症狀,當事人可以外出,但僅能從事固定且有限度的活動,不可搭乘大衆運輸,禁止到人潮擁擠場所,採實名制,需記錄每日活動及接觸人員,不可接觸不特定人士,應全程佩戴口罩和保持社交距離。
防疫原則有個重點是「人多的地方不要去」,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黃維琛指出,如果當事人屬於外勤工作,在工作時會接觸多數不特定人,基於防疫原則,從帛琉返臺後就不建議從事外勤工作,這樣的情況屬於不能歸責於勞僱雙方,在未出勤部分,建議可以用「防疫隔離」註記,僱主不能要求當事人請假或是給予不利處分,僱主也可以不給薪。
如果僱主爲避免從帛琉返臺的外勤勞工接觸不特定人,暫時把外勤工作轉調內勤,黃維琛強調,這需要勞資雙方合意,若未能協議成功,就應該依照原本的勞動契約來履行。
但如果勞工屬於內勤工作,在有適當的防護之下,僱主因企業自己的高標準防疫考量,要求勞工不要出勤上班,黃維琛認爲,這屬於勞務不受領,僱主仍應正常給付工資,且不得影響全勤或有不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