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出境一飛消失!妻守18年活寡 「僅在一起3個月」心寒放生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劉姓婦人2003年間與大陸籍倪姓男子結婚,兩人在臺灣同居3個月,沒想到丈夫第二次申請來臺卻遭遣返,從此斷了音訊,她苦苦等候18年都沒有結果,才最終選擇放棄,並向法院訴請離婚。

劉婦苦等丈夫18年,最終選擇放棄。(示意圖/123RF,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劉婦在判決書中主張,和倪男是在2003年7月1日結婚,同年7月15日辦理結婚登記,婚後兩人來臺居住,度過3個月婚姻生活;同年11月19日丈夫搭機出境,第二次申請來臺卻遭遣返,未能入境,之後兩人就再無聯繫,至今全無消息,她一直苦苦等到現在,實在是等不下去了,這才決定訴請離婚。

新北地院法官職權函調雙方在大陸福州市的結婚證明戶籍謄本,確認兩人的確是夫妻關係,而倪男自從2003年11月19日搭機出境後,雙方就斷了聯繫,至今整整18年都未告知行蹤,劉婦也不知道他現在究竟住在哪裡。

由於倪男經過公示送達合法通知,並未出庭,也沒有出示書狀答辯,可見劉婦的主張應爲真實。法官接着指出,從倪男宛如人間蒸發狀況看來,顯然已經喪失繼續維繫婚姻的意願,加上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可歸責於他,最終裁定準許劉婦的請求,判兩人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