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紓困3萬元救命錢 入帳即遭法院強制執行…立委:勞動部解決
▲立委蘇震清(右)就勞工紓困補助金入帳遭法院強制執行現象,質詢勞動部次長劉士豪 。(圖/記者陳昆福翻攝)
勞動部已發佈「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僱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紓困方案,審覈通過者一次覈撥3個月補助金3萬元。爲確保勞工可以領到這筆救命錢,紓困特別條例增訂相關規定,不得作爲強制執行之標的。但目前已發生該筆補助金被 法院強制執行情事。對此,屏東縣籍立委蘇震清4日質詢勞動部次長劉士豪時,要求設法解決,並避免個案成爲通案。
蘇震清於4月27日質詢經濟部長沈榮津時,表示勞動部的勞工紓困方案上路後,他曾接獲勞工朋友的陳情,3萬元補助金因爲卡債問題遭到凍結。雖然紓困申請書上有說明可以申請改領現金支票,但不得凍結抵債。
蘇震清持續追蹤該個案後,發現法院4月23日寄出強制執行命令,郵局於24日收到,該筆補助金當天入帳後,就被扣走,目前只能向法院聲明異議,未來還在未定數。
蘇震清今天質詢勞動部次長劉士豪時,表示4月21日公告的紓困特別條例增訂第九條之一規定,「自政府領取之補貼、補助、津貼、獎勵及補償,不得作爲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之標的」,以確保需要紓困的勞工可以保有領到這筆錢的權利。卻在公告後兩天,法院就寄出強制執行命令,將這位勞工朋友的補助金扣走,明顯與規定不合。
蘇震清避免個案成爲通案,對於已經被強制執行命令扣押紓困補助金的民衆,勞動部必須先行把補助金補發給當事人,後續再由勞動部向銀行討回補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