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違反婚前協議 留下離婚協議書就消失!人妻怒離準了
不滿老公違反婚前協議,只留下離婚協議書就消失無蹤,人妻怒訴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1子,不料,阿國卻違反婚前協議,留下3份已簽名的離婚協議書,還有一封書信,就突然離家出走,而信件內容指稱,他因爲在外欠下太多賭債,所以纔會離開。小萱不滿阿國根本無維持婚姻的意願,也沒有扶養兒子的想法,憤而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雙方在登記結婚前定有婚前協議,內容提及雙方若有欠債時,應盡告知義務且自行處理,阿國不得與她失聯,需讓她知道去處,還有阿國要照顧妻兒,不能有置之不理的行爲。但阿國竟忽然離家出走後,就不知前往何處,明顯違反婚前協議書約定的事項。
法官考量,阿國忽然離家出走且失聯,並且阿國經合法通知並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答辯,堪認小萱的主張,尚非無據。
法官認,雙方已無繼續履行共同生活的意願,有無回覆共同生活之可能,雙方的婚姻已名存實亡。日前依法判決,小萱依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請求離婚,爲有理由,應予准許。而未成年兒子的權利義務之行使及負擔,應由小萱單獨任之,較符合其最佳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