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翁被肉圓店「水管絆倒」飛撲撞鐵卷門身亡 老闆下場慘了

高雄郭姓男子在大樓騎樓經營肉圓店,疑似沒把廚房水槽排水軟管收好,害81歲林姓老翁經過時被絆倒,送醫治療1個月後宣告不治。一、二審法官都認爲郭男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可上訴。(示意圖/shutterstock)

高雄郭姓男子在大樓騎樓店經營肉圓店,疑似沒把廚房水槽排水軟管收好,害81歲林姓老翁經過時被絆倒,送醫治療1個月後宣告不治。一、二審法官都認爲郭男有過失,依過失致死罪判1年,可上訴。

郭男在林園某社區大樓租下一樓店面賣肉圓,爲了廚房洗手檯、冰箱廢水排水問題,特地拉一條軟管延伸至店門口排水孔內,2020年12月3日晚間,郭男打烊後未將水管收好,害林男經過時被絆倒,整個人飛撲、撞擊肉圓店鐵卷門後倒地不起。

當時林男被目擊民衆協助扶起身,臉部初步止血後就自行回家休息,豈料隔天一早頭部突然劇痛,不久後失去心跳,送醫搶救一度恢復生命跡象,隔年1月因多重器官衰竭、肺炎並呼吸衰竭、急性腎衰竭、冠狀動脈疾病身亡。

法醫研判,林男摔倒後大腦就發生對撞性腦挫傷、腦髓腫脹,大範圍傷及腦幹的軸突,導致隔天呼吸衰竭、心跳停止,最終因瀰漫性軸突損傷致死。

一審法官審酌監視器及證人證詞,發現林男事發前步行狀況良好,被水管絆倒後傷到腦幹,導致呼吸衰竭、心跳停止,郭男沒收好設備顯有疏失,依過失致死罪判郭男1年。

郭男不服上訴,強調林男可能受安眠藥副作用影響才導致跌倒,他曾和家屬試圖和解,但雙方對和解金的認知落差太大,希望法官給予緩刑。

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爲,林翁倒地被救起後還能跟民衆正常對話,顯示沒有服藥後精神恍惚、步伐不穩等情形。審酌郭男自始至終都否認自己沒將餐飲設備收好,危害騎樓公衆安全,至今也未與家屬和解,不宜宣告緩刑,維持原判,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