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靜期奏效?上路一年 大陸少100萬對夫妻離婚
大陸「離婚冷靜期」實施一年,離婚率確實有下降趨勢。(示意圖/達志影像)
大陸《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正式實施,並設置30天的「離婚冷靜期」,目前已施行超過一年。根據統計,離婚率確實有下降趨勢,截至去年9月底,比前年同期少了100萬對夫妻離婚。
爲貫徹離婚冷靜期制度,大陸民政部對婚姻登記程序進行調整,在離婚程序中增加「離婚冷靜期」,自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內,雙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的,視爲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根據《南華早報》報導,重慶市民政單位指出,去年超過5萬對分居的夫妻,在冷靜期中決定不離婚,而離婚夫妻比前一年同期少了44%。青島市離婚率也比前一年下降33%,離婚人數更是10年來最少。在貴陽,也約有1/4正在尋求離婚的夫妻中,能在「離婚冷靜期」真正冷靜下來。
此外,根據民政單位數據顯示,截至去年9月底,全國離婚登記數超過150萬對,但比2020年同期減少100萬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