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昂赴阿富汗簽證受阻 外交部:僅阿駐巴使館要求陸證明文件
作家李昂稱,參與高寶旅行社的「阿富汗與巴基斯坦探奇12天」行程,欲從巴基斯坦進入阿富汗時無法取得簽證,疑似遭大陸打壓。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今表示,經外交部查詢結果,僅阿富汗駐巴基斯坦大使館要求我國人申請簽證時,必需檢附中國大使館的無異議證明(NOC)。
李憲章指出,根據外交部領務局網站資料,國人申辦阿富汗簽證可赴阿國駐日本及駐韓國大使館申請,經外交部29日電洽上揭使館均獲復,國人申辦阿國簽證僅需事先將申請資料備齊,即可赴該等使館遞件。
李憲章表示,經透過管道聯繫,阿富汗駐巴基斯坦大使館回覆,國人赴該館申請赴阿國簽證,必需出具中國大使館的NOC(無異議證明,Non Objection Certificate)。
李憲章強調,NOC爲印度次大陸(如巴基斯坦、孟加拉、尼泊爾等國家)國家政府部門於受理簽證等事項時習慣要求的文件,惟經外交部查詢結果,僅阿富汗駐巴基斯坦大使館表示申請簽證時必需檢附無異議證明(N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