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 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不服定罪提上訴
圖爲立場新聞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右二)被捕。(中新社)
已停運的香港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上月被法院裁定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名成立,其中林紹桐被判處即時獲釋的刑期。綜合港媒報導,林紹桐不服定罪提出上訴。
今年8月29日香港法院裁定,立場新聞母公司、鍾沛權及林紹桐「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罪名成立,指涉案17篇文章中有11篇具煽動意圖,包括「以假消息散播憎恨」及「反政府情緒」等。而鍾、林二人「知悉並認同文章的煽動意圖」,提供立場新聞作爲發佈平臺,煽動憎恨中央或香港政府等,「至少罔顧煽動後果」。
9月法院就鍾、林2人作出判刑。當時法官表示,就林紹桐的判刑,以14個月爲量刑起點,因其病情減刑3個月,法官考慮到其身體狀況,以及扣除林此前已被還押的日子,判處可即時釋放的刑期,即林不需入獄。
鍾沛權被判監禁21個月。
綜合明報及香港01報導,林紹桐22日就定罪提出上訴,據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暫未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