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剪刺殺雜貨店老闆 惡男有逃亡之虞!檢方聲押

陳嫌(左)持剪刀刺殺雜貨店老闆。(讀者提供)

臺南市南區新都路一家雜貨店,前天(24日)老闆遭男子持利剪刺傷,轄區警方昨(25日)前往高雄逮捕37歲陳姓嫌犯,他辯稱「前老闆欠我錢」,但雜貨店老闆非他的前僱主,警方詢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檢方昨晚復訊後,認爲陳嫌有逃亡、滅證之虞,因而向法院聲請羈押。

據瞭解,陳嫌因爲竊盜案被橋頭地檢署發佈通緝通,他也有詐欺、洗錢等多項前科,前天上午在高雄茄萣區偷走1輛機車,隨後騎贓車到臺南南區新都路的雜貨店,陳嫌先買了1罐運動飲料便當場就喝。

陳男用力簡刺殺雜貨店老闆,遭到警方逮捕,詢後依殺人未遂罪嫌送辦。(讀者提供)

陳嫌離開後,大約10多分鐘又折返回店內,向老闆佯稱要買酒,卻突然拿出利剪猛刺,老闆的臉、胸與手部遭到刺殺,血流如注往店外奔逃,陳嫌則騎機車往高雄方向逃逸,所幸老闆送醫救治後,並無生命危險。

據悉,警方昨天在高雄陳嫌租屋處找人時,陳嫌當下還在滑手機,面對警方大陣仗上門逮人,他一開始還裝傻:「我沒有殺人」,面對犯行全盤否認,等到警方出示相關證據,他才只好承認行兇。

但是陳嫌對於犯案動機則是聲稱,因爲「前老闆欠我錢」、「老闆也住南區」等,警方調查,雜貨店老闆與陳嫌並不認識,也並非雜貨店前員工,確切犯案動機仍待進一步調查釐清,全案偵詢後,警方依殺人未遂罪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檢方復訊後,昨晚向法院聲請羈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