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拚通過「翁柏宗條款」 國民黨團:歡迎執政黨速排審人事案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崔至雲/臺北報導
立法院在野黨團力拚今(15日)完成《NCC組織法修正草案》三讀,將施行日期由現行規定「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改爲「自修正公佈日施行」。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到目前都還沒看到執政黨將NCC人事案排入交通委員會議程,希望執政黨儘速排入,在野黨不會去排斥,很歡迎排審。
立法院上會期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刪除延任規定,任期改爲四年且僅能連任一次,不得再任。不過依NCC組織法第16條,施行日期由行政院以命令定之,但行政院在7月30日去函NCC,翁柏宗仍具有代理主委資格,並代理至今。爲堵上次修法未完整,民衆黨立院黨團及國民黨立委翁曉玲再提NCC組織法修正案,將實施時間改成「自修正公佈日施行」。
但這樣的修法讓民進黨團質疑,NCC只剩3個委員無法運作,到目前都還沒看到執政黨將NCC人事案排入交通委員會議程,希望執政黨儘速排入,在野黨不會去排斥,也很歡迎排審。
至於人事案是否要重提名,林思銘說,萬年延任條款刪除後,相關人事案進到交通委員會,在野黨團會秉持嚴審原則,適當人選國民黨一定會讓他通過,不用先預測立場和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