釐清火燒車責任!檢察官明赴現場鑑定 最新處理進度看這
▲陸客遊覽車行經國道不明原因火燒車,造成車上26人全數罹難(圖/記者李毓康攝)
國道2號遊覽車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19日晚間18時由內政部消防署移轉至交通部觀光局繼續運作,桃園地檢署明(20)日上午9時30分將由檢察官及相關單位就事故車輛進行採證,釐清肇事責任。
國道2號遊覽車事故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晚間移轉至交通部觀光局,由交通部次長范植谷擔任指揮官,觀光局局長謝謂君擔任副指揮官,成員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交通部(觀光局、公路總局、國道高速公路局)、內政部(消防署、警政署、移民署)、法務部等組成,協助處理現場救助及後續善後事宜。
內政部消防署表示,火災發生原因將由桃園市政府召開火災鑑定委員會就現場採集證物鑑定結果及相關監視設備攝錄內容進一步分析研判。桃園地檢署明(20)日上午9:30將由檢察官及相關單位就事故車輛進行採證,以利責任釐清。公路總局表示,事故車輛無逾期檢驗紀錄,駕駛員無酒駕紀錄,已要求其餘同型式4輛遊覽車立即停止出車營運,明天也將配合檢察官會勘發生火災遊覽車。
▲陸客遊覽車火燒車,車上26人全數罹難。(圖/記者李毓康攝)
爲安排旅客家屬儘快來臺善後,內政部移民署已指派專人辦理緊急入出境證核發,並協助大陸親屬及相關人員查驗通關事宜。觀光局責請巨龍旅行社聯繫大陸組團社聯繫家屬,囑請旅行業全聯會安排家屬來臺,包含接機、食宿、交通、諮詢等,並派專人至旅館駐點及隨行協助各項善後處理事宜。
針對保險理賠部分,觀光局表示,經查負責接待的巨龍旅行社業依規定投保旅行業責任保險,大陸旅客並於入境前投保旅遊傷害保險,觀光局已聯繫旅客保險在臺協助單位協助處理後續。
目前桃園地檢署已指派主任檢察官率三組檢察官及法醫師進行相驗處理事宜,並採集DNA進行比對,俾利儘速發交相驗屍體證明者。內政部移民署亦提供指紋資料予刑事警察局供身分比對參考。
事故現場戒護由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及國道公路警察局派員執行。車上旅客行李由國道公路警察局會同刑事警察局於車上清理善後,並由桃園市政府適當管理存放行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已請海基會通報大陸海協會,建立聯合窗口,據悉海協會明(20)日也將派員來臺,海基會已請移民署趕辦相關人員來臺證件。
▲刑事警察局就火燒車現場進行現場勘查。(圖/記者李毓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