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力倡設主權基金 央行:不宜挪用外匯存底
行政院長陳建仁在立法院備詢時,民衆黨立委吳欣盈指出,已有44位立委提案主張修法,將央行5,549億美元外匯存底,拿出10%成立主權基金。她說,跟香港提出兩成外匯存底相比,挪動一成已是保守。
吳欣盈說明,主權基金是全球主流趨勢,G20國家中有80%有主權基金、OECD也有60%、東協國家有50%。再者,最好的主權基金裡面有38檔參加聖地牙哥原則,如新加坡的GIC等,其中僅3個國家的外匯存底高於臺灣,其他都低於臺灣。她強調,國際上臺灣逐漸遭到孤立,而參加聖地牙哥原則是以基金當會員,不是以「國」當會員,強化我國國際連結,主權基金也可開拓財源。
陳建仁表示,我國雖然沒有主權基金的名字,但有勞退、勞保、國民年金等基金,有實際的主權基金操作,但仍必須跨部會研議纔可決定是否成立主權基金。
楊金龍指出,臺灣外匯存底近5,500億美元,而外資在臺灣投資股票、債券的市值也差不多5,500億美元;用整體國家觀點來看,5,500億美元是中央銀行流動資產,而5,500億美元外資類似臺灣流動負債。言下之意,流動資產與流動負債已幾乎相當,若單純以外資持有的角度來衡量,外匯存底並無過剩疑慮,因此,央行過去已多次表達立場,認爲不宜由外匯存底無償撥用成立主權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