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義祥自由5天 再被羈押回籠

李義祥獲交保僅短短5天,昨下午從住家外出騎乘機車到法院開庭,再度遭法院羈押。(民衆提供/王志偉花蓮傳真)

臺鐵「太魯閣號」出軌事故造成49人死亡、200多人輕重傷,肇禍包商李義祥起訴移送花蓮地方法院審理後,日前獲合議庭60萬交保;移工華文好則無保責付,2人停止羈押,引發外界譁然,檢方抗告成功,花蓮高分院撤銷具保停押處分,花蓮地院29日重開羈押庭後,裁定二人延長羈押,只獲5天自由的李義祥,再被羈押回籠。

太魯閣事件發生後,李義祥和外籍移工華文好遭羈押半年,兩人原本還在花蓮地院第二次延長羈押期間,因已開過3次審理庭,相關證人交互詰問完畢,合議庭22日裁準李義祥60萬、華文好責付,準2人停止羈押;兩人分別在25、26日辦完相關程序後獲釋。檢方不服提抗告,花蓮高分院撤銷停止羈押處分,發回地院重裁。

花蓮地院昨重開羈押庭,檢方認爲,李義祥涉及多起案件,對於肇事逃逸始終否認涉案,且供詞不一,加上此案死傷重大,涉及鉅額賠償,還在審理中;華文好則在事後丟棄SIM卡,又逾期居留多年,住居、職業不定等,兩人涉嫌重大,有逃亡之虞,應當繼續羈押。

法官問及可否提高保釋金,及是否接受電子腳鐐等科技監控處分,李義祥說最多隻能再借10萬元。華文好辯護律師則說,阿好爲弱勢外籍移工,無能力提出保釋金。法官最後認定仍有羈押必要,當庭將李義祥、華文好逮補,扣除具保在外時間,李義祥羈押至11月23日、華文好則押至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