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擋救護車罰3600元並吊銷駕照

立法院長王金平敲槌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姚志平攝)

立委盧秀燕在修法通過後表示,希望藉此能爭取更多救人時間,並達到嚇阻功效。(姚志平攝)

立法院院會今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未來若駕駛阻擋救護車消防車警備車等,除了處汽車駕駛人3600元罰鍰外,並吊銷駕駛執照,一年內不能重新考領。

另外,條文新增未來行人闖越平交道,罰鍰將從現行新臺幣1200元加倍爲2400元。

此外,因應高雄輕軌即將上路,條文增訂未來不避讓輕軌或緊跟在後,最高處新臺幣1800元罰鍰;汽機車在捷運共用路口紅燈,將罰3600元到10800元,若紅燈右轉,罰1200至3600元,並各記違規點數3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