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 公海漁船得僱外國武裝保全

我國漁船屢傳海上喋血,甚至連菲律賓公務船都多次對我漁船開槍攻擊,爲保障我國漁民海上作業安全,立法院今天三讀修正通過「漁業法」,開放我國漁船得在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風險海域,僱用非本國籍私人武裝保全人員,保障其生命財產安全。

參與審查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說,我國漁船屢屢在索馬利亞海域遭到海盜侵擾,更有菲律賓的公務船,對我們手無寸鐵的漁民任意掃射,讓漁民生命財產受到莫大的威脅,因此這次修正漁業法,讓我國漁船在中央主管機關覈准的海域範圍作業,有受海盜或非法武力威脅風險時,得在我國領域外,報備僱用外籍私人海事保全公司提供的私人武裝保全人員。

不過這項修法規定業者僱用外籍武裝保全必須事先報備,而且武裝人員也不得擅入僱用船隻以外的我國領域,違反規定的漁船業者,最高可被罰30萬元的罰鍰。

另一方面,這次修法也同時將休閒漁業的管理行政命令層級提高到法律位階,並且加重業者在保險方面的責任,必須投保責任保險乘客傷害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