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宗瑞翻版!渣男趁女友泥醉竟性侵拍影片 賠錢換撤告
北市曾姓男子趁女友酒醉性侵得逞,士林地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資料照)
北市曾姓男子2022年10月,趁女友酒醉無力反抗,帶往士林區某旅館乘機強制性交得逞,經過10個月,女友提出分手,他試圖挽回遭拒,竟將女友關在房內,不讓其離去。士林地院日前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另外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18萬,可上訴。
曾男2022年10月結識被害女子,兩人隨即交往,女子聚會飲酒後泥醉,曾男並未送她返家,反而將她帶到旅館,趁女子無力反抗,在旅館內性侵得逞,過程中,竟拍下與女子性交影像以及女子裸體照共8張。
女子暫時答應交往,隔年8月提出分手要求,曾男以甜言蜜語試圖挽回,誘使女子到他位在北投的住處,女子進了家門,得知曾男欲複合,扭頭就要離開,但曾男立刻反鎖家門,不讓女子離開,並持菜刀、美工刀揮舞劃傷女子,女子伺機報案,員警立即到場逮捕曾男。
案發後曾男以金錢賠償作爲條件,包括性侵後偷拍照片,以及2023年8月持刀傷害,檢警起訴妨害秘密、傷害罪,被害女子獲賠償,同意撤回告訴,法官考量,曾男曾有毒品前科,犯案後,始終否認有乘機性交犯行,判處有期徒刑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