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罵名嘴「長得好醜、垃圾嘴」 2網友挨告「未侵害名譽」免賠
▲資深媒體人王瑞德被網友罵「黴體人」怒提告。(圖/資料照)
記者郭玗潔/臺北報導
資深媒體人王瑞德去年上民視政論節目討論「韓國瑜能救侯?」播出後,陳姓網友不滿他發言,將節目畫面截圖放上臉書,大罵「你長得好醜!醜人多做怪」、「黴體人」,另一名蔡姓網友留言附和「垃圾嘴一個,長得很噁心」,兩人都被王瑞德告上法院。新北地院審理,認定兩網友未侵害名譽權,判兩人不用賠錢。全案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姓網友去年7月22日於臉書「○○五金工具館」粉絲頁上,張貼王瑞德上電視政論節目的照片,公開發文評論「你長得好醜!醜人多做怪」,又在留言回覆其他網友,辱罵王「賤」、「黴體人」、「他很醜是事實,要告我甚麼」。
另有蔡姓網友在貼文下回應「真的,垃圾嘴一個,長得很噁心」,這些內容被王瑞德看到,認爲兩人對他使用惡意負面的攻擊字眼,已超出對公衆事務進行適當評論範圍,嚴重貶損他的名譽權,對陳、蔡兩網友提告各求償20萬、10萬元。
陳男在審理時表示,他不認同王瑞德在節目上諸如「韓國瑜能救侯?」等言論,所以才發表貼文,全文包含「怎麼可能別人的黨都是壞的一無是處!天底下怎麼可能有某個黨全是缺點!只有你瞎挺的黨都全是優點!你當民衆全是白癡嗎?你繼續罵擾亂社會通告費領不完!」這是針對王身爲政治評論員所做的意見表達。而蔡男則說他罵的不是王瑞德。
法官認爲,陳男是針對王瑞德上節目的言論發表迴應,因該節目涉及政治議題的探討,而政治言論範疇應受最高程度的言論自由保障。王身爲專業媒體人、政治評論員及公衆人物,對於他人的言論和行爲,應有較高的容忍義務。
法官指出,蔡男評論「垃圾嘴」等言論雖不妥,但蔡男主要在回覆陳男的貼文,而陳男貼文爲對公共議題發表負面評價,就整體脈絡觀察,這些言論雖造成王瑞德主觀心理不快,但並無侵害他的人格、社會名譽權,王也未舉證這些言論對他心理造成不好的影響,判兩名網友免賠。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