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偷超商被盯上!老婦被活逮懊悔驚吐「身上有300萬現金」
七旬老婦身懷300萬鉅款還順手牽羊,警方逮人後帶她先去銀行存錢再送辦。(翻攝畫面)
七旬老婦至超商偷泡麪、豬肉片。(翻攝畫面)
南港派出所所長林承緯說明案情。(翻攝畫面)
臺北市警南港分局南港派出所警員楊凱帆、簡晉宏、楊承勳、莊瑋浩日前巡邏勤務,接獲超商報案表示有老婦人竊取店內商品,請警方儘速到場處理。警方調查,71歲黎姓老婦偷竊超商食物,但她當天竟身懷剛變賣金飾所得300萬現金,並非沒錢結帳,她坦承是一時貪念順手牽羊。警方擔心她帶鉅款有危險,還先「護鈔」帶她去銀行存錢,再依竊盜罪嫌送辦。
南港警方日前接獲超商報案,趕赴現場瞭解,超商店員表示,早在去年12月間,二度盤點發現店內的白米商品短少,經店家調閱監視器發現疑爲同一位婦人所爲,竊取手法系將未結帳商品放置到店內用餐座位區,再趁四下無人之際將商品放入隨身手提袋內,故特別留意該婦人有無再至店內消費。
該名婦人故技重施又進入店家,並以相同手法竊取泡麪1包及冷凍豬肉片2盒,得手後攜出店外時,遭店員留置,報警處理。
71歲黎姓婦人遭逮後十分懊悔,承認自己是一時貪心才竊取店家商品,並非沒有錢可以結帳,另表示今日有攜帶現金300萬元,本來要前往銀行存款,卻因犯行曝光而被警方逮捕,數度向店家及警方求情。
警方原本擔心她是貧困老人家,詢問是否需要關懷協助,發現她竟真的帶300萬現金出門,生活無虞卻犯下偷竊罪行。婦人告訴警方,她日前丈夫過世,將家中遺留金飾變賣,纔有這300萬,警方查訪金飾店,確認錢確實是變賣所得,金飾店員也都認識她,300萬並非涉案贓款。
全案經警方調查,先陪同婦人將隨身的300萬現金,護送至銀行存錢後,再依竊盜罪嫌移送士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