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雲港市政務辦:連雲港市將在工程建設領域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佈制度
爲進一步優化連雲港市工程建設領域招標投標營商環境,提升招投標服務水平,提高招標投標活動透明度和效率,連雲港市將於今年8月起在工程建設領域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佈制度。
該制度適用範圍爲連雲港市行政區域內國有資金佔控股或主導地位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及與其有關的貨物、服務。招標人(或其委託的招標代理機構)應至少於項目招標公告發布(或投標邀請書發出)之日30日前在連雲港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網公佈招標計劃。
因國家安全、國家秘密、搶險救災或因招標人不可預見等原因急需開展的招標項目,經本級行政監督部門同意,可不發佈招標計劃。
建立招標計劃提前發佈制度有利於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透明度,有利於潛在投標人提前瞭解項目信息,保障招投標公平公正。
連雲港市工程建設領域招標計劃提前發佈制度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來源:連雲港市人民政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