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發佈司法解釋:將依法從重從嚴懲處洗錢犯罪
人民網北京8月19日電 (高清揚、薄晨棣)今日,最高人民法院聯合最高人民檢察院舉行新聞發佈會,發佈“兩高”《關於辦理洗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解釋》自2024年8月20日起施行。發佈會上,最高法刑三庭庭長陳鴻翔介紹,《解釋》明確了“自洗錢”和“他洗錢”犯罪的認定標準、“他洗錢”犯罪主觀認識的審查認定標準、洗錢罪“情節嚴重”的認定標準、罰金數額標準、從寬處罰的標準等。
“隨着互聯網技術的廣泛應用,洗錢手法也不斷翻新升級。”最高法刑三庭副庭長陳學勇表示,虛擬幣、遊戲幣、“跑分平臺”、直播打賞等成爲新型洗錢載體和方式,呈現更加複雜和隱蔽的“網絡化”“鏈條化”特徵,對打擊洗錢犯罪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近年來,檢察機關在反洗錢方面開展的工作及成效如何?最高檢經濟犯罪檢察廳副廳長張建忠在回答人民網提問時表示,2023年,全國檢察機關共起訴洗錢罪2971人,是2019年起訴洗錢罪人數的近20倍;2024年上半年起訴洗錢罪1391人,同比上升28.4%,繼續保持對洗錢犯罪打擊態勢。
據瞭解,各級檢察機關能動履職創新開展反洗錢工作,積累形成許多經驗做法。最高檢會同國家監察委員會、公安部聯合印發《關於在辦理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中加強反洗錢協作配合的意見》;積極參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草案的起草制定工作,協助中國人民銀行參與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FATF)關於資產追繳國際標準修訂等。同時,各地檢察機關開展形式多樣的法治宣傳活動,引領社會公衆提升反洗錢意識。
下一步,“兩高”將依法從重從嚴懲處洗錢犯罪,持續加大反洗錢工作力度,加大罰金刑判處和執行力度,依法追繳洗錢行爲人的違法所得,不讓任何人從犯罪行爲中非法獲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