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IPO保薦大單重啓A股上市申報大門,中信建投投行業務憂喜參半
導讀:戲劇性的一幕發生在2024年6月20日,監管層一邊廂公佈受理由中信建投保薦的兩大項目以揭開IPO申報的新一輪序幕,另一邊廂,上交所也在當晚的稍晚時刻正式發佈了對中信建投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並同時對來自於中信建投的兩名保薦代表人做出了予以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決定。
本文由叩叩財經(ID:koukouipo)獨家原創首發
作者:陳渝川@北京
編輯:翟 睿@北京
與中信證券爲A股“投行之王”的桂冠爭奪日益白熱化之際,中信建投投行業務又迎來了憂喜參半的尷尬時刻。
2024年6月20日晚間,A股IPO已經暫停長達半年時間的新增申報名單中終於迎來了更新,兩家企業的擬IPO申請分別獲得了上交所和深交所的正式受理——西安泰金新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泰金新能”)的科創板上市申請成功在當日獲得上交所受理,與此同時,中國鈾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國鈾業”)也獲得了向深交所主板發起上市衝刺的資格。
公開信息顯示,泰金新能預計通過該次IPO募集資金約爲15億,而擁有央企背景的中國鈾業,其預計的融資額則將高達41.1億。
無論是泰金新能,還是中國鈾業,其IPO的成功申報對此時的A股發行市場而言意義不可小覷。
上述兩家擬IPO企業不僅成爲了2024年以來首批申報上市成功的公司,也是自2024年4月中旬新“國九條”落地後,首批以A股相關板塊修訂後的全新發審標準申報的項目。
巧合的是,這兩單“重啓”A股IPO申報大門的優質投行項目都被中信建投“拿下”,皆由中信建投擔任保薦人保駕護航上市並承銷。
這無疑又將爲中信建投的投行業務履歷上添上亮眼的一筆。
但與此同時,讓中信建投頗感隱憂的是,近一個多月來,因保薦項目的履職違規等問題,中信建投及其相關保薦代表人已接連遭到監管層的嚴懲。
戲劇性的一幕同樣發生在2024年6月20日,監管層一邊廂公佈受理由中信建投保薦的兩大項目以揭開IPO申報的新一輪序幕,另一邊廂,上交所也在當晚的稍晚時刻正式發佈了對中信建投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並同時對來自於中信建投的兩名保薦代表人做出了予以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決定。
需要指出的是,這已是在短短近一個多月時間裡,上交所對中信建投因投行保薦業務的失職作出的第二份監管警示決定了。
在此前不久的2024年5月15日,上交所纔剛剛因中信建投在深圳中興新材技術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興新材”)首次公開發行股票並在科創板上市申請項目中的違規問題決定對其採取監管警示的懲處措施,來自中信建投的兩名負責保薦中興新材的保薦代表人也同樣被予以了通報批評的紀律處分。
“你公司應當引以爲戒,採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對照相關問題進行內部追責,並自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 20 個交易日內向本所提交經保薦業務負責人、質控負責人、內核負責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的書面整改報告。”在一個多月前,上交所在相關警示監管決定書中對中信建投要求道。
沒曾想,“引以爲戒”的話音剛落,中信建投又再度因爲在又一投行項目中的“保薦職責履行不到位”,在遭遇到上交所的相關懲處的同時,又再度被監管層重申“採取切實措施進行整改”。
與一個月前因保薦IPO項目的違規而遭到上交所的嚴懲不同,此次讓中信建投陷入投行業務“職責履行不到位”責罰的則是一起融資規模高達30餘億的定增再融資項目。
2023年3月29日,在中信建投的保薦下,A股主板上市企業大參林的再融資項目正式獲得上交所的受理。
作爲一家全國規模領先的大型醫藥零售企業,根據彼時大參林公佈的定增預案顯示,其計劃通過此次再融資向特定對象發行不超過2.84億股以募集資金30.2億元投向“醫藥連鎖門店建設”、“門店升級改造”、“大參林一號產業基地”等三大項目及補充流動資金。
大參林該次定增再融資項目的最初審覈階段,可謂一帆風順。
在經過上交所的兩輪問詢反饋後,2023年7月20日,距離其申報不到4個月之時,大參林該次定增便獲得了上交所的審覈通過,認爲其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但天有不測風雲。
在通過上交所審覈後,大參林卻遲遲未能向證監會提交該次再融的註冊申請,反而在2024年1月31日,以主動撤回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申請文件的方式,突然終止了其此次籌謀多時的再融資計劃。
對於彼時終止再融資計劃的緣由,大參林給出了語焉不詳且冠冕堂皇的理由,其稱是“經綜合考慮市場環境情況並結合公司發展規劃等諸多因素,與相關各方充分溝通及審慎分析與論證,公司決定終止本次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事項並撤回申請文件”。
事實上,據叩叩財經獲悉,大參林在終止相關再融資之前,也曾試圖通過大幅縮減融資規模的方式以期儘量保住該資本運作能夠得以推進,但最終依然未能見效。
那麼,當初大參林相關定增計劃在通過審覈後主動叫停的真正原因到底是什麼呢?其所謂的“諸多因素”中影響最大的又來自於何方?
四個多月後,隨着這一系列上交所對中信建投及其相關關聯人士最新下發的處罰決定,答案也隨之揭曉。
1)保薦大參林定增再現履責漏洞
中信建投最新被上交所予以監管警示的由頭便是其作爲大參林定增項目的保薦人,存在着保薦責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形。
據上交所在2024年6月20日晚間公佈的該份對中信建投的監管警示決定中稱,2023年8月18日,也即是在大參林該次再融資申請通過上交所審覈後不久,其全資子公司茂名大參林連鎖藥店有限公司(下稱“茂名子公司”)便收到廣東省茂名市監察委員會下發的《立案通知書》,載明對茂名子公司立案調查。
2023 年8月24日,廣東省茂名市公安局電白分局下發《拘留通知書》,載明對自然人柯金龍採取刑事拘留。
柯金龍即爲大參林實際控制人之一,此時,其也在任大參林董事一職。
據早前大參林向上交所遞交的再融次募集說明書(申報稿)顯示,大參林實際控制人爲爲柯雲峰、柯康保、柯金龍等三人,三者爲兄弟關係,其中,在截止到2023年3月31日,柯金龍共持有大參林20.16%的股份,爲第二大股東,與第一大股東柯雲峰之間的持股份額僅相差1.14%。
2023 年 11 月 23 日,茂名子公司收到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書》,載明對茂名子公司、柯金龍因涉嫌單位行賄罪被依法提起公訴。
根據《上市公司證券發行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第三十六條及《首次公開發行股票註冊管理辦法》第十三條、第三十條 等有關規定,發行人全資子公司被監察機關立案調查、實際控制人之一兼時任董事因涉嫌賄賂犯罪被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相關事 項,影響發行上市條件,屬於應當及時向上交所報告並申請中止審覈的重大事項。
但上述事項發生後,作爲大參林再融資的保薦方,中信建投及其相關保薦代表人卻未按規定及時向上交所報告並申請審覈中止,直至2024年 3 月 14 日,在大參林主動終止再融資近兩個月後,中信建投和其保薦代表人才向上交所報告相關事項。
介於此,上交所認爲中信建投在相關項目保薦期間未能勤勉盡責,未能及時發現並向上交所所報告相關事項。根據相關規定,故決定對中信建投予以監管警示。
出於同樣的緣由,上交所認爲來自中信建投的陳濤、劉實作爲大參林的保薦代表人對此負 有直接責任。
陳濤、劉實二人也曾對相關責任的認定提出了異議,其認爲一是在申報材料提交前,其取得了大參林的確認函以及柯金龍簽署的無犯罪事項說明,並通過裁判文書網、信用中國等公開渠道對茂名子公司和柯金龍進行了覈查,均未能發現相關涉案信息。二是不存在主觀故意隱瞞的情形,對此大參林及相關責任人均出具了對中介機構隱瞞相關違法案件的書面說明,明確未及時告知中介機構。
但上交所卻並未認可陳、劉二人的申辯理由。
上交所表示,保薦代表人在項目保薦期間對此應當保持持續關注。本案中,柯金龍於 2023刑事拘留,且茂名子公司及柯金龍涉嫌單位行賄罪相關案件於 2023 年 12 月 20 日開庭審理,相關信息可通過公開渠道查詢。
“陳濤、劉實作爲保薦代表人,未能對柯金龍未到公司現場、未親自出席董事會長達半年的異常情況以及開庭公開信息予以充分 關注,在 2023 年 9 月、12 月提交更新的申報文件時也未採取有效覈查措施,未能達到勤勉盡責標準”,上交所指出,因此,陳濤、劉實二人提出已採取覈查措施、不存在主觀故意等異議理由不能成立。
不過,上交所也表示,經查明,大參林的確存在隱瞞相關事項並未及時告知相關中介機構的行爲,陳濤和劉實知曉違規事實客觀存在一定困難,對相關情節予以酌情考慮。
介於上述違規情節,上交所最終決定對保薦代表人陳濤、 劉實予以通報批評,並對於相關紀律處分,通報中國證監會,並記入證監會誠信檔案數據庫。
陳濤、劉實二人,再加上在一個多月前因保薦中興新材IPO同樣因履職不到位而遭到通報批評紀律處罰的兩名保薦代表人李豪和劉建亮,在短短一個多月時間裡,中信建投先後4位保薦代表人遭到了上交所的通報批評。
據叩叩財經統計,自2019年註冊制改革實施以來,至今僅有14名保薦代表人因IPO或再融資業務遭到了上交所的通報批評。
在因中興新材IPO和大參林再融項目相繼受罰後,中信建投與海通證券一道成爲了今年上半年中,上交所投行項目違規涉事最多的兩家券商。
2)中信建投投行大單“重啓”A股IPO申報序幕
在投行項目近一個月接連遭受嚴懲後,泰金新能和中國鈾業IPO的成功申報,或許能讓中信建投稍顯寬慰。
尤其是中國鈾業IPO的順利推進,讓業內再次對中信建投對央企背景“大”項目把控能力側目而視。
正如上述所言,中國鈾業IPO也是A股主板上市申報“暫停”半年之後重啓受理的首例。
公開信息顯示,中國鈾業是中核集團的重要子企業之一,專業從事天然鈾和放射性共伴生礦 產資源綜合利用業務,是我國天然鈾保障供應的國家隊、主力軍,承擔着打造“強核基石、核電糧倉”的歷史使命。
2022 年國務院國資委發佈《提高央企控股上市公司質量工作方案》,該方案提出“打造一批覈心競爭力強、市場影響力大的旗艦型龍頭上市公司”。次年, 國務院國資委啓動國有企業對標世界一流企業價值創造行動,要求國有企業牢牢把握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和國有企業這一根本目標,用好提升核心競爭力和增 強核心功能這兩個途徑,以價值創造爲關鍵抓手,紮實推動企業高質量發展。
正是在此背景之下,作爲中核集團的重要子企業之一,中國鈾業正式籌謀IPO上市的。
據叩叩財經獲悉,2023年4月11日,剛剛完成股份制改制僅半月餘的中國鈾業便馬不停蹄地向北京證監局提交了上市輔導備案,負責其上市輔導的中介券商即爲中信建投。
在經過近一年的前期輔導後,中國鈾業IPO被“選中”成爲重啓A股主板申報的首例,除了股東背景的加持外,也與其優質的基本面不無關係。
據中國鈾業遞交的IPO申報資料顯示,在2021年至2023年間,其營業收入從最初的89.5億規模經過連續增長,至2023年已近150億,年複合增幅達28.91%。對應的扣非淨利潤在過去三年間也分別達到了7.58億、12.6億和13.2億,公司業務規模較大且穩定擴張,經營業績整體呈現穩定增長態勢。
不過,在營收與利潤與近年來雙雙增長的同時,毛利率的持續下滑,則是中國鈾業此次IPO可能難以迴避的風險之一。
數據顯示,在中國鈾業此次IPO的報告期初的2021年,其主營業務的毛利率尚能達到24.11%,但在2022年時,其毛利率便下滑近兩個百分點至22.46%,到了最近一年的2023年,其主營業務的毛利率更是下滑至18.71%。
當然,標誌着科創板IPO申報“重啓”的泰金新能,無論是其股東背景還是經營業績乃至科創實力,也都不容小覷。
主營高端綠色電解成套裝備、鈦電極以及金屬玻璃封接製品研發、設 計、生產及銷售的泰金新能,其控股股東爲西北有色金屬研究院(下稱“西北院”),後者由陝西省財政廳100%出資。
也即是說,穿透後,泰金新能實際控制人即爲陝西省財政廳。
除西北院外,上市公司西部材料也直接持有泰金新能2400萬股,佔其目前總股本的20%。
在2021年至2023年的IPO報告期內,泰金新能營業收入由 2021 年的 5.19億元增長至 2023 年的16.69億元,複合增長率高達79.28%;淨利潤由2021年的5498.28 萬元增長至 2023 年的 1.55億元,複合增長率爲 68.09%。
“是國際上可提供高性能電子電路銅箔和極薄鋰電銅箔生產線整體解決方案的龍頭企業”,泰金新能剛剛公佈的IPO招股書(申報稿)中,其表示,公司自建立之初起就重視研發投入與技術積累,重視研發投入,並取得多項專利成果,目前公司累計取得授權專利 204 項,其中發明專利 73 項(含2 項美國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128 項,外觀專利 3 項。
“泰金新能和中國鈾業都是“新‘國九條’落地後強監管政策下首批獲得受理的IPO項目,對於行業和之後計劃提交申報上市的企業來說,具有一定的樣本和標杆意義,業內也會對其審覈的推進過程緊密留意。”2024年6月20日,在泰金新能和中國鈾業IPO正式宣佈獲准受理後,來自於滬上一家大型券商的資深投行人士告訴叩叩財經,因受更新財務數據等因素的影響,在過去多年中,每年的6月底都是IPO申報的高峰期,泰金新能和中國鈾業能否爲此後的IPO審覈和申報開一個“好頭”,業內也在審慎觀望中抱有着期待。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