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套方案平均水價每立方米3.4元

廣州市中心城區自來水價格將迎來新調整。4月3日,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發佈《廣州市中心城區自來水價格改革方案》(下稱《方案》)和相關解讀材料,並計劃於5月3日舉行聽證會。

《方案》共提供了兩個調價方案聽證。按方案一,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按方案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水價按成本定價、其他用水合理盈利。整體來看,此輪調價均體現出價格不同程度的上調,其中困難羣衆、烈士遺屬及優撫對象,維持原自來水價格標準不變。

此輪調價涉及市自來水公司在廣州市中心城區供水服務區域內(包括越秀區、荔灣區、天河區、海珠區、黃埔區、白雲區、大學城區域等)供應的自來水價格。

01 爲何要調價? 供水業務虧損逐步擴大

廣州市中心城區現行自來水價格自2012年5月21日起實施。全國36個重點城市中,廣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排名第26位;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排名第17位;特種用水價格排名第7位。

受宏觀經濟增長、供水建設投入、水資源費徵收標準調整等多方面因素影響,廣州市自來水企業運營成本上升,企業自來水供水業務虧損逐步擴大,從2020年的-4.47億元擴大至2022年的-6.53億元。

《方案》提出,爲強化節水約束作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綠色轉型的現實需求;進一步提高供水安全和服務保障能力的現實需求;推動城市供水健康可持續高質量發展的現實需要。《方案》還提到,2020-2022年,市自來水公司供水銷售收入已無法彌補同期含稅成本,預計隨着在建的北部水廠二期工程、老舊管網改造、城中村供水改造等項目投產,價格成本倒掛差距進一步增大。

02 如何調價? 提供兩套方案,拉大價格級差

根據成本監審結論,本輪自來水單位定價成本2.46元/立方米(不含稅),按照國家、省城鎮供水價格管理辦法,覈定准許收益率5.8%,平均供水價格擬調整爲3.4元/立方米(含稅)。以平均供水價格、用水結構爲基礎,分類覈定用戶用水價格,提出以下兩個方案。

方案一按照“居民生活用水保本微利、其他用水合理盈利”的原則。居民生活用水三個階梯水價分別爲2.60元/立方米、3.90元/立方米、7.80元/立方米;居民合表水價2.86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4.56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價格25元/立方米。

方案二按照“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水價按成本定價、其他用水合理盈利”的原則。居民生活用水三個階梯水價分別爲2.46元/立方米、3.69元/立方米、7.38元/立方米;居民合表水價爲2.71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價格調整爲4.81元/立方米,特種用水價格調整爲25元/立方米。

《方案》提到此輪調價的主要特徵。

拉大價格級差。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第二階梯、第三階梯水價的級差從1:1.5:2調整爲1:1.5:3。

調整水量基數。人口數4人或以下的居民家庭用水戶第一、第二、第三階梯水量從每戶每月26立方米及以下、26-34(含)立方米、34立方米以上調整爲21立方米及以下、21至27(含)立方米,27立方米以上部分。

完善一戶多人口政策。如用水人口超過4人的,每增加一人,各級階梯水量基數上限的增量,從6立方米/月調整爲5立方米/月。

增設合表水價。目前,對於未實行“一戶一表,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用水執行居民第一階梯水價。爲體現公平原則,對上述用戶執行合表水價,按居民生活用水加權均價執行,即按第一階梯水價的110%執行。

明確住宅公共用水分攤水量價格標準。爲積極推動住宅項目配建戶外供水設施維護工作,明確住宅公共用水分攤水量價格標準。住宅消防等公共用水量按戶分攤至全體業主,分攤的水量不計入業主階梯水量,執行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階梯價格。

03 用水有何影響? 第一階梯居民用戶每月用水費增支數元

據測算,方案一的第一階梯居民用戶(佔比80%以上)、第二階梯居民用戶(佔比10%左右)人均水費分別增支約3.2元/月、6.4元/月。方案二的第一階梯、第二階梯居民人均水費分別增支約2.5元/月、5.4元/月。對於第三階梯居民用戶(佔比小於10%),兩個方案對該類用戶的水費影響較大,人均月水費增支約20元。

2023年,廣州市中心城區工業用戶平均每戶用水量約839立方米/月。上述兩套方案價格影響工業用戶平均每戶水費支出分別增加923元/月、1132元/月。

2023年,廣州市中心城區商業用戶平均每戶用水量約204立方米/月。上述2套方案價格影響商業用戶水費支出分別增加225元/月、276元/月。其中,預計餐飲業水費平均每戶支出分別增加126元/月、154元/月,理髮及美容服務業水費平均每戶支出分別增加28元/月、35元/月。

兩個方案的特種用水價格均從20元/立方米調整爲25元/立方米,該類用戶自來水支出將增加25%。

對困難羣衆、烈士遺屬及優撫對象,維持原自來水價格標準不變。具體爲:每人每月用水量在7立方米以下(含7立方米)的用水量按0.7元/立方米計收,超出部分按1.98元/立方米計收。

對學校、福利機構、社工服務站、商業商務辦公等存量用房改造爲租賃住房項目、嬰幼兒照護服務機構、駐社區的家政企業等執行居民生活用水價格的非居民用戶,實施合表水價。

針對調價方案,廣州市發展和改革委將於5月9日舉行聽證會,共設聽證會參加人員18名,其中消費者12名。消費者可前往廣州發展和改革委官網下載報名表報名參加。

採寫:南都記者 代國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