樑文傑遭爆新潮流聚會「爽吸加熱煙」 最高罰款曝光

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資料照,張鎧乙攝)

立委陳琬惠接獲爆料指出,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左一)在新潮流高層飲酒趴,完全不顧旁人眼光,肆無忌憚地使用吸食加熱煙。(陳琬惠提供)

民衆黨立委陳琬惠昨(5)日接獲爆料指出,陸委會副主委樑文傑在新潮流高層飲酒趴肆無忌憚地吸食加熱煙,引發爭議。由於菸害防制法於今年3月22日修正施行,目前我國全面禁止使用類煙品(包括電子煙),且尚未有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覈定通過之指定煙品(包括加熱式煙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樑文傑違法使用,最高可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

陳琬惠昨指出,她接獲網友檢舉,今年一場由民進黨總統參選人賴清德的競選總幹事潘孟安出席的新潮流高層飲酒趴,樑文傑卻吸食加熱煙,呼籲衛福部長薛瑞元出來講清楚,釐清要不要依法開罰。

根據菸害防制法第7條第1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之煙品,業者應於製造或輸入前,向中央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經覈定通過後,始得爲之」。衛生福利部同日公告指定煙品(包含加熱式煙品)及公告指定煙品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辦法,目前尚無任何一家加熱煙業者的商品覈准通過,另依同法第15條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使用類煙品及未經衛生福利部健康風險評估審查覈定通過之指定煙品(包括加熱式煙品)或其必要之組合元件。購買或使用電子煙在內之類煙品及未合法的加熱煙,違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40條第3項,最高裁處新臺幣1萬元罰鍰。

樑文傑昨晚針對此事則迴應表示,若有違法令,該罰就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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