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子計算人才僅千人?《學位法》立足人才需求統籌學位點佈局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王峰北京報道“量子瓶頸”,即量子計算人才短缺,正在制約我國在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變革中卡位。

有數據顯示,未來10年我國至少有100萬個量子工程師缺口。但衆多物理學尖子生卻轉學了金融或商科。

“量子瓶頸”並非孤例,還在多個新興戰略領域存在。

2024年4月26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學位法》,該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學位法》共7章45條,有針對性地破解學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系統構建了中國特色的學位法律制度。

對於如何破解國家戰略的人才瓶頸,《學位法》專門規定:國家立足經濟社會發展對各類人才的需求,優化學科結構和學位授予點佈局,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

服務國家戰略推進學位制度改革

1980年制定的《學位條例》是我國第一部教育法律。在《學位條例》基礎上制定《學位法》,是自1981年1月1日《學位條例》實施以來的第一次全面修訂。

《學位法》明確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可以根據國家重大需求和經濟發展、科技創新、文化傳承、維護人民羣衆生命健康需要,對相關學位授予點的設置、佈局和學位授予另行規定條件和程序,強化國家在學位授予點佈局以及加強基礎學科、新興學科、交叉學科建設等方面的統籌作用。

2023年底,阿里達摩院將其量子實驗室及可移交的量子實驗儀器設備捐贈給浙江大學;2024年初,百度擬將旗下量子實驗室及相關設備贈予北京量子信息科學研究院。

《中國科學報》的報道稱,兩家科技企業的這一捐贈行爲,被視爲中國科技“大廠”剝離量子科技研究的標誌。

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教授郭光燦近日公開表示,國內大公司做量子相關研發本身就有跟風的因素,放棄量子研發項目可能是發現其推向市場的時間比預期的長。

但背後的深層因素還包括“量子瓶頸”。有統計數據稱,國內專業量子計算人才僅千人左右。

“IBM實驗室量子計算專業人才2000餘人,而中國共計1000餘人。根據麥肯錫研究,每三個量子職位空缺只有一個合格的量子人才候選人,這種情況預計將繼續惡化。到2025年,甚至只有不到50%的量子計算工作可以填補,全行業將開展量子科技人才搶人大戰。”2023年底,安徽省量子計算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趙雪嬌在量子計算拔尖創新型人才培養校長論壇上說。

郭光燦說,“很多在奧林匹克物理競賽等賽事中表現優異的精英人才——他們有非常好的物理素質,非常適合做物理基礎研究,一旦被保送或考入一流大學後,很多人就不搞物理,而是去讀金融或商科了,真正留下來從事物理研究的人非常少。”

江蘇省教育廳廳長江涌指出,目前存在優勢學科建設與優勢產業領域關聯不強等問題,部分學科專業設置與社會市場需求存在錯位,集成電路、新能源、智慧醫療、智慧農林等學科專業人才較爲缺乏,相關學科專業佈局不夠,人才培養滯後於產業發展需求。

“究其原因,主要是高等教育主動對接融入意識不強,有關高校未能根據國家戰略需求,及時調整優化辦學定位和學科發展方向,導致辦學與需求脫節,直接影響到畢業生的就業競爭力和學校聲譽。服務國家戰略推進學位制度改革是當務之急。”江涌說。

貫徹落實《學位法》並讓學位制度更好地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要政府、高校、產業和社會各方的共同努力和協作。

仍以量子計算領域爲例。2020年,教育部首次增設量子信息科學專業,中國科學技術大學和國防科技大學成爲國內率先開設該專業的高校。

2024年3月,教育部批准合肥工業大學、西安電子科技大學、太原理工大學、福州大學、河南大學增設量子信息科學專業。國內開設量子信息科學專業的院校達到13所。

過去,我國量子計算人才培養依賴國外深造。如今,隨着國家科研水平的提升和科研投入的逐年增加,已經有條件在本土進行人才培養。建立完善的學位制度,是拔尖創新人才自主培養的基礎工程。

北京大學教育學院副教授沈文欽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中國對高層次人才需求數量的增加意味着我們目前必須主要依靠本土教育體系來培養高層次創新人才。

“我國應一方面抓住優秀生源供給增加的歷史機遇,持續提高研究生拔尖創新人才自主培養的能力,另一方面繼續堅持教育對外開放,進一步促進留學目的國的多元化。”沈文欽說。

分類培養、分類評價

《學位法》從法律上明確規定了我國實行“三級兩類”學位體系制度。《學位法》第二條規定,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學位分爲學士、碩士、博士,包括學術學位、專業學位等類型,按學科門類、專業學位類別授予。

北京理工大學教授王戰軍指出,“三級兩類”學位體系制度最基本和最顯著特徵是學位類型明確劃分爲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學術學位強調突出學術研究能力,培養環節強調學術研究訓練;專業學位強調突出專業實踐能力,培養環節強調專業實踐、訓練;學術學位研究生進行學位論文答辯,專業學位研究生進行實踐成果、其他規定的成果答辯。

“在科技變革加速演進的今天,整個社會的科技含量快速提升,社會對人才的需求發生重大變化,分類培養、分類評價是滿足社會需求,服務國家發展的重大舉措。”王戰軍說。

學術學位和專業學位具體如何分類培養、分類評價?

2023年,教育部印發《關於深入推進學術學位與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分類發展的意見》給出了答案。該《意見》指出,兩種類型同等地位、同等重要,都是國家培養高層次創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徑,並進一步強化定位、標準、招生、培養、評價、師資等環節的差異化要求。

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對21世紀經濟報道表示,“學碩”和“專碩”的培養定位是不同的。“學碩”是爲博士教育輸送學術型人才,重點是對研究生進行學術訓練。“專碩”則是培養高素質應用型人才,重點對學生進行職業訓練。因此,不能按“學碩”培養模式培養“專碩”。

“北京大學持續深化研究生教育綜合改革,強化專業學位產教融合育人機制,分類定做適用於學術型、應用型人才的培養方案,探索以學術論文、專利、軟件著作權、著作、應用轉化成果等多元化形式體現學術創新成果。”北京大學校長龔旗煌說。

特別要指出的是,《學位法》第二條規定學位類型時專門寫了“等類型”,這爲實踐中探索設立其他學位類型留出了制度空間。

擴大學位授予單位自主權

獲得學位授予資格需要什麼條件、履行哪些程序?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指出,《學位法》第三章對學位授予資格審批制度作了規定。

一是明確申請的主體。高等學校可以申請學士、碩士、博士學位授予資格,科學研究機構可以申請碩士、博士學位授予資格。

二是明確申請的條件,第十二條規定了申請學位授予資格的條件,同時授權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省級學位委員會對條件作出具體規定。

三是明確審批的主體和程序,學士學位授予資格由省級學位委員會審批,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備案;碩士學位授予資格由省級學位委員會組織審覈,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博士學位授予資格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審覈,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審批。

四是擴大學位授予單位自主權,把實踐中簡政放權的成果法定化,明確符合條件的學位授予單位經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批准可以自主開展增設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審覈。

北京大學校長龔旗煌指出,與《學位條例》相比,《學位法》明確納入碩士、博士學位授予點自主審覈制度,對於保障和擴大學位授予單位自主權,進一步激發辦學活力具有重大意義和深遠影響。

1978年9月,北京大學錄取了恢復招生後的首批444名研究生。自1981年《學位條例》實施以來到2023年底,北京大學已累計授予博士學位40186人,碩士學位140728人。

全面構建學位質量保障體系

《學位法》對保障學位授予質量是怎麼規定的?

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教育部政策法規司負責人指出,《學位法》在第一條立法目的中明確提出“保障學位質量”,並設專章作出細化規定,全面構建學位質量保障體系。

一是突出自我管理,強調學位授予單位質量保證主體責任,要求學位授予單位應當建立本單位學位質量保障制度,加強招生、培養、學位授予等全過程質量管理,及時公開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保證授予學位的質量。

二是強化外部監督,規定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和省級學位委員會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定期組織專家對已批准的學位授予單位及學位授予點進行質量評估。

三是強化導師隊伍建設,要求學位授予單位爲研究生配備品行良好、具有較高學術水平或較強實踐能力的教師、科研人員或者專業人員擔任指導教師,並建立遴選、考覈、監督和動態調整機制;同時規定博士研究生應當努力鑽研和實踐,認真準備學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確保符合學術規範和創新要求。

四是明確法律責任。規定對不能保證所授學位質量的,責令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撤銷相應的學位授予資格;學位申請人、學位獲得者有學術不端等情形的,經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不授予學位或者撤銷學位。

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馬懷德介紹,《學位條例》沒有學位質量保障的系統性規定,不利於學位制度的有效實施。《學位法》則將“學位質量保障”作爲單獨一章,規定了學位授予單位內部質量保障制度、學位授予單位及學位授予點質量評估制度、自主審覈資格撤銷制度、學位撤銷制度等內容,從不同主體、不同領域、不同環節構建起學位質量保障制度體系,推動學位制度有效實施,服務全面建設教育強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