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望 | 村幹部離職折射鄉村治理之“困”

村幹部離職現象受個人和家庭、組織管理、制度政策等方面因素共同影響

山西省南部一農業縣,村“兩委”其他幹部的報酬來源主要爲村集體收入,2023年人均年報酬爲6578.76元,人均月報酬爲548.23元

文 |《瞭望》新聞週刊記者 王飛航 侯文坤 餘春生

在我國中部地區一地級市,截至2023年底,當地2000多個行政村,兩年中有800多名村幹部離職。一名離職村幹部說,之前,自己在城裡開了一家電商小店賣土特產,2021年換屆進入村“兩委”負責文書工作。開始時覺得事情不是很多,工作之後才發現有黨建、人居環境整治、防火等很多事情要做,有時候週末加班難以照顧孩子,最終選擇辭職。

鄉村振興,關鍵在人。作爲農村基層組織中的核心力量,村幹部擔負着貫徹國家政策、維護村莊秩序、促進經濟發展等多重任務,在村莊的日常運作中發揮着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到土地規劃、小到鄰里糾紛,無不牽動着他們的神經。

隨着鄉村振興工作深入推進,村幹部面臨的工作壓力與日俱增。一方面要確保國家各項政策得到有效落實;另一方面,還需妥善處理村民糾紛,確保村莊和諧穩定。

在國家大量資源和政策紛紛向農村傾斜、村幹部大有可爲的情況下,部分地區村幹部隊伍主動離職率提高,其中既有個人價值訴求未能滿足、缺乏家庭的理解和支持等因素,也受缺乏良好的幹事創業環境影響。

業內人士建議拓寬村幹部職業發展通道,強化村幹部日常教育管理,加強村幹部薪酬保障體系建設,健全村幹部激勵機制,多舉措穩定村幹部隊伍,夯實鄉村治理根基。

一些村幹部主動離職

記者走訪時發現,男性村幹部主動離職比例更高。一位主動離職的村黨支部委員王磊說,2018年他當兵退伍回來,在省城做了一段時間輔警,考慮到父母年紀越來越大需要照顧,就回到了村裡。2021年村“兩委”換屆時當選村黨支部委員,主要負責治保工作。但做了不到半年便離職了。“這份工作待遇較低,每個月薪酬加起來只有1000出頭,家裡人希望我快點成家,只好放棄村幹部的崗位。”王磊說。

此外,年輕村幹部更容易主動離職。據瞭解,2021年村“兩委”換屆,要求每個村有大專以上學歷、四十歲以下的村幹部,加之工作任務越來越多,少部分年輕人選擇了主動離職。

中部地區一名30多歲的原婦女主任告訴記者,自己是本村人,剛選上村幹部時覺得村裡都是熟人,工作應該比較好開展,真正做起來才發現和村民溝通是件困難的事情,經常一天忙到晚。後來,孩子要到鎮上讀小學,家裡老人身體不好生病住院,自己分身乏術,便選擇了辭職。

近年來,少數地區一些年紀偏大的村幹部也出現主動離職的現象。山西省南部一名離職村黨支部書記說,自己在村裡擔任了20多年村支書,2021年村裡換屆,自己剛滿59歲,本想退出選舉,但沒有合適的繼任人選,在鄉里的勸說下選擇接着幹,去年生了一場病,出院後醫生讓好好休養,只能向組織部門提出辭職。“現在村裡的工作量比以前大,上級部門經常會派下來任務,時間緊、任務重、求實效,在村委會時,自己經常從早忙到晚,身體狀況欠佳。”

多因素推高村幹部主動離職率

記者發現,村幹部離職現象受個人和家庭、組織管理、制度政策等方面因素共同影響。

一是個人價值訴求未能得到滿足。山西省運城市一名離職村幹部表示,有時候感到努力付出沒有得到與之匹配的回報。

一位離職的大學生村幹部告訴記者,自己在擔任村幹部之前滿懷憧憬,有很多改造家鄉、發展特色產業的想法,但當選後,每天的工作以填表和向上級報送材料爲主,日常工作內容和自身期待存在一定落差,加上自己的一些想法難以完全得到其他村幹部的支持,工作難開展,於是選擇離職。

二是激勵機制不足,村幹部的工作報酬、退休保障、工作環境等有進一步提升的空間。山西省南部一農業縣,在當地村“兩委”中,村主任或村支書的報酬由財政負責,2023年,平均報酬爲4.23萬元,“一肩挑”幹部年平均報酬爲4.5萬元。而村“兩委”其他幹部的報酬來源主要爲村集體收入,2023年人均年報酬爲6578.76元,人均月報酬爲548.23元。

離職村幹部反映,多數男性作爲家中的頂樑柱,承擔養家餬口的角色,村幹部收入不足以滿足家庭生活、老人生病住院、子女教育等日常開支。

山西省臨汾市一名離職村幹部說,自己做了將近30年的村幹部,20世紀90年代初的時候補貼30多塊錢,當時工作任務沒有那麼繁雜,能兼顧家裡的農活,有額外收入。現階段,村幹部工作涉及內容較多,基本全天都守在村委會,尤其是年輕幹部承擔的工作更多,而一個月收入在一兩千塊錢左右。

山西南部一縣委組織部門負責人表示,個別地方村幹部薪酬管理還存在幹多幹少、幹好幹壞、幹長幹短一樣的情況,薪酬增長機制待完善,村幹部管理缺乏科學性,容易出現“搭便車”現象,影響了村幹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積極干預激勵村幹部擔當作爲

受訪專家認爲,當前需要構建能夠充分激發村幹部幹事創業熱情的激勵機制,從暢通村幹部職業發展通道、提高村幹部報酬待遇、加強管理考覈、建立健全激勵制度等方面積極干預村幹部主動離職,爲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留住人才。

首先,全方位提高村幹部工作獲得感。一方面搭建優秀村幹部的職業發展通道。業內專家表示,應進一步完善村幹部晉升流轉退出機制,建立公平、公正、公開的村幹部選人用人制度,樹立“有爲纔有位,有位更作爲”的鮮明導向,從加大村幹部公開擴招、競崗選拔、內部交流輪崗、規範任免等入手,保證村幹部有足夠的晉升空間和發展機會,讓村幹部感受到職業有奔頭、前景光明可期,從而降低主動離職率。

另一方面,多維度提升基層幹部能力素質。山西省運城市臨猗縣委組織部部長王毅說:“一些地方的村幹部在鄉村建設、鄉村治理、鄉村發展等方面存在能力短板,我們通過‘請進來’講、‘走出去’學、‘沉下心’悟,多維度提升基層幹部能力素質。”

王毅介紹,2023年,臨猗縣共邀請13名國家級、省級專家學者,舉辦專題講座13期,累計受衆7000餘人次。此外,還擇優選派不同層級的鄉村幹部前往浙江大學、西安交通大學等高校開展爲期一個月的脫產培訓,全方位增強基層幹部能力素質,提升其工作獲得感。

其次,加強村幹部薪酬保障體系建設。受訪村幹部建議,通過實行“基礎工作報酬+職務補貼+其他補貼”的薪酬管理模式進行差異化管理。同時,進一步加強村幹部基本福利保障,建議每年爲村幹部辦理人身意外傷害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個人繳納部分由財政補貼,消除村幹部後顧之憂。

此外,還有專家建議創新村幹部共享村集體經濟發展紅利的政策,健全村集體收益分配機制,讓村幹部真切享受到村集體經濟發展帶來的紅利,這樣既可以解決村幹部工作報酬較低的問題,又可以有效激發村幹部發展村集體經濟的內生動力,達到村集體經濟發展和村幹部隊伍穩定健康發展雙促進。

最後,推行村幹部家庭支持政策。受訪村幹部表示,建議將組織支持擴展到家庭層面,及時與村幹部開展談心談話,消除他們的思想顧慮,力所能及地幫助其解決工作和生活中的問題。對於遭遇家庭變故、自然災害、大額醫療支出等情況,組織應第一時間予以幫扶救助,讓村幹部們充分感受到組織的關愛和溫暖。

(應受訪者要求,王磊爲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