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檢察機關對兩名原廳級官員提起公訴
新京報訊 3月25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衆號消息,遼寧檢察機關依法對交通銀行瀋陽審計監督分局原局長劉喜昌、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副總經理黃海燕提起公訴。
近日,交通銀行瀋陽審計監督分局原局長劉喜昌(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遼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遼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劉喜昌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遼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喜昌身爲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貸款授信審批、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日,中國華能集團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原黨委委員、副總經理黃海燕(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遼寧省鞍山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遼寧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鞍山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鞍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黃海燕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鞍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黃海燕利用擔任華能阜新風力發電有限責任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華能新能源遼寧分公司副總經理、華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爲他人在業務承攬、業務回款及職工錄用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編輯 劉茜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