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能源下屬企業存非法佔地行爲 收《行政處罰決定書》
遼寧能源(600758)10月13日晚公告,近日,公司的全資子公司瀋陽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沈焦股份”)所屬全資子公司呼倫貝爾蒙西煤業有限公司(下稱“蒙西煤業”)收到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介紹,經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查明,蒙西煤業未取得用地審批手續在海拉爾區謝爾塔拉八隊、寶三礦北側5公里處,超出用地審批範圍建設建築物、進行地面硬化並設置採煤存放區(違法佔地總面積17556平方米)的行爲,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二條第三款“任何公司和個人不得侵佔、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爲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的規定,屬於非法佔地的違法行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相關規定。呼倫貝爾市自然資源局責令蒙西煤業限15日內將非法佔用海拉爾區謝爾塔拉八隊17556平方米土地退還給海拉爾區人民政府;責令蒙西煤業限15日內拆除非法佔用耕地面積221平方米的注漿泵房;沒收蒙西煤業非法佔地合計面積1279平方米建築物及設施(包括南側地磅房面積45平方米,北側地磅房面積66平方米,地衡及地面硬化總面積1168平方米),交由海拉爾區人民政府依法處置;對蒙西煤業非法佔用耕地(旱地)17556平方米處以每平方米900元罰款,罰款金額爲1580.04萬元;責令蒙西煤業限15日內將非法佔用耕地合計16277平方米(包括採煤存放區面積12524平方米,破壞壓佔耕地面積3753平方米,不包含沒收建築物及設施部分)土地恢復耕地原狀。
遼寧能源稱,目前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業務及財務狀況正常。按照《行政處罰決定書》要求,公司高度重視,及時督促蒙西煤業與相關部門溝通,積極採取整改措施,辦理合法用地手續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規範下屬公司經營行爲。公司本次收到的《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的情形未觸及上交所相關規定的重大違法強制退市的情形。
證券時報記者注意到,蒙西煤業此前還因爲存在“貯存易產生揚塵物料(煤炭)未採取有效覆蓋措施防治揚塵污染”的違法事實,被呼倫貝爾市生態環境局給予行政處罰,處罰決定日期爲2024年9月10日。
遼寧能源主營業務爲煤炭開採、洗選加工和銷售,電力、熱力的生產和供應。公司下轄林盛煤礦、紅陽二礦、蒙西煤礦等7個煤礦,煤炭產品覈定生產能力達到1160萬噸/年。各礦煤種以冶金煤爲主,主要銷售給大型鋼鐵企業。同時還有部分動力煤,銷售給電廠。
遼寧能源2024年上半年完成商品煤產量281.30萬噸,銷量259.18萬噸;發電量11.07億度,上網電量9.68億度;實現營業總收入26.57億元,同比減少11.54%;實現淨利潤0.12億元,同比減少9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