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 bay好油」自導自演恐嚇案 藍前黨工出庭全不認罪

臉書農業粉專「Lin bay好油」版主林裕紘去年被網友恐嚇,在39歲國民黨前黨工許哲賓落網後大逆轉,檢警查出許哲賓涉嫌協助林自導自演,桃園地檢署依僞造私文書、恐嚇危害安全及誣告等罪嫌起訴。今許哲賓赴桃園法院開庭否認犯罪,強調以爲是「假恐嚇」纔會幫忙林裕紘。

林裕紘今年9月21日與許哲賓共同謀議,由許當天在新北市永和區咖啡廳,利用店內無線網路登入,移至境外IP再以「何可恩」帳號私訊傳送相關恐嚇訊息給「Lin bay好油」粉專,林同月22日上節目時公開透露遭恐嚇,引起社會大衆軒然大波。

林裕紘向警方提告後,檢警展開調查,卻發現他和許哲賓2人以臉書假帳號僞裝他人恐嚇自身及家人等不實訊息、博取同情,以VPN軟體跳板至境外IP規避查緝,依僞造私文書、恐嚇危害安全及誣告等罪嫌起訴。

許哲賓今與3名辯護律師赴桃園地院開庭,否認犯罪,他主張當時以爲是「假恐嚇」,纔會答應幫忙林裕紘。但去年9月22日林上完節目,發現他把粉專私訊內容曝光鬧大事情,纔打電話問林是怎麼一回事,並要林誠實面對,關於誣告部分,當初是設想給林臺階下,林答應不告,後續卻向警方報案,與他無關。

許哲賓說,檢方起訴恐嚇危害安全罪嫌,但他和林裕紘相處過程中,得知林和呂姓妻子感情融洽,基於常理以爲林有和妻子事先告知相關作爲,主觀上並沒有要共同恐嚇林家人的意思,因此纔會從臉書以「何可恩」的名字傳送相關私訊給好油粉專。他強調,偵訊時才知道國內剛好有2名未成年名叫何可恩,並不是知道有這2人才冒用身分,否認僞造私文書罪嫌。

辯護人主張,林裕紘向檢警提告誣告,檢方並沒有以積極證據證明許哲賓有犯意,許在偵查中始終否認卻仍遭起訴,應以無罪判決;另去年9月25日桃園市警局聯繫林妻,對方說沒有人身安全疑慮,無需報案,可證林妻未心生恐懼,且2人在粉專的私人對話,並非證明法律權利義務文件,主張不構成恐嚇恐嚇危害安全罪嫌。

辯護人再指,一般人使用臉書只需電子郵件、姓名即可申請,事後名稱也可自行更改,以現今網路風氣,許多人都會另創小帳保護自身隱私、政治立場等,檢方以非自身姓名傳送私人訊息當作僞造私文書,侵害言論自由及資訊民主,且許哲賓認爲何可恩是男性名字,放上男子大頭貼,並沒有要刻意冒用2名未成年女童何可恩。使用跨域網路只是爲了避免和網友筆戰時被追查。

許哲賓與辯護人以剪報稱林妻第一時間接到警方詢問電話時說不提告,當庭聲請調查林裕紘妻子的警詢、偵訊光碟,預計2周內陳報有無勘驗必要,並調閱桃園市警局公務電話紀錄。檢方則聲請傳喚證人林裕紘。

「Lin bay好油」恐嚇案今開庭,前國民黨工許哲賓(左二)否認犯罪,強調以爲是「假恐嚇」纔會幫忙林裕紘。記者周嘉茹/攝影

「Lin bay好油」恐嚇案今開庭,前國民黨工許哲賓與3名辯護律師赴桃園地院開庭。記者周嘉茹/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