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士清》WTO改革不能走回GATT老路

然而,WTO公佈以中國爲對象的貿易政策審議報告書,卻指出中國政府援助國有企業及限制外國企業進入市場投資,持續干預經濟活動,市場仍處於封閉狀態。北京當然不滿意日內瓦的審議報告,遂也提出改革WTO的中國特色版本:WTO改革應尊重成員各自的發展模式。

北京提出的WTO改革版本,大至可分爲3項基本原則:首先,WTO改革應維護多邊貿易體制的核心價值,非歧視和開放是多邊貿易體制最重要的核心價值,改革應加強多邊貿易體制的核心價值,推動WTO在全球經濟治理中發揮更大的作用;其次,WTO改革應該保障開發中成員的發展利益,發展是世貿組織工作的一個核心,改革應該解決開發中成員在融入經濟全球化方面的困難,賦予開發中成員實現其經濟發展時,所需要的靈活性和政策空間;第三,WTO改革應該遵循協商一致的決策機制,改革的進程應該保證廣大成員,特別是開發中成員的共同參與,不容許少數成員搞「小圈子」。

相較川普揚言改革WTO的侵略性,大陸的WTO改革聲明較類似擊鼓申冤,痛批美方的單邊主義。大陸也意識到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擡頭終將使多邊貿易體制遭受嚴重的衝擊,應該將單邊主義和保護主義關進制度的籠子。是以,大陸雖然認爲WTO須進行必要的改革,以增強WTO的有效性和權威性,但也不能容許「另起爐竈」,在改革過程中應該維護多邊貿易體制在全球貿易自由化、便利化進程中的主導地位,不能夠以所謂的新概念、新表述混淆並否定多邊貿易體制的權威性。

是否保證WTO開發中成員的特殊與差別待遇,向來在WTO議程中是棘手的問題,尤其在投資安全審查和反壟斷審查中對特定國家企業的歧視,WTO要糾正一些已開發成員濫用出口管制措施,阻撓正常的技術合作的做法。事實上,發達國家經濟體動輒以違反自由貿易爲由,對開發中國家經濟體訴諸各項貿易爭端解決機制,確實也造成WTO成員國的分歧。大陸認爲WTO改革應解決一些發達成員過度農業補貼,對國際農產品貿易造成的長期的、嚴重的扭曲,應糾正貿易救濟措施的濫用,特別是在反傾銷調查中的替代國做法,這一做法對正常的國際貿易秩序造成了嚴重的干擾。

美中貿易戰對WTO的痕跡,以規則爲基礎的多邊貿易體制和經濟自由化受到不小衝擊,素來以經濟聯合國自居的WTO,深受國際政治因素所制約,彷彿走回「關貿總協」(GATT)的年代。不過,GATT是臨時性的,從未得到成員國立法機構的批准,也沒有建立組織的條款;而WTO及其協議是永久性的,具有良好的法律基礎。筆者認爲各方提出WTO改革倡議的版本,千萬不可走回GATT的舊路,畢竟WTO爭端解決機制與原GATT機制相比,作出的裁決相對公正且不會受到阻撓,仍然是避免國際貿易走回以鄰爲壑的最佳解方。(作者爲北京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