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沂啓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
近期受逆溫、靜穩天氣影響,大氣擴散條件較差,預計12月23日起,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將出現區域性污染過程,按照預測預報情況及生態環境部區域聯防聯控要求,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決定:2024年12月22日20:00我市發佈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於12月23日00:00啓動重污染天氣Ⅱ級應急響應,請做好以下工作:
一、健康防護提示
(一)兒童、老年人和呼吸道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羣避免戶外活動。組織中小學、幼兒園停止室外活動。
(二)停止舉辦大型羣衆性戶外活動。
二、建議性污染減排措施
(一)倡導公衆綠色出行,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
(二)倡導公衆綠色消費,單位和公衆儘量減少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塗料、油漆、溶劑等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
(三)加大公共交通運力,合理調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運營頻次和運營時間,可採取減免公共交通乘車費用等措施,提高公共交通出行效率。
(四)工業、物流等企業最大限度減少運輸量,降低排放量。
三、強制性減排措施
(一)工業源按照最新修訂的工業源減排清單採取應急減排措施,未納入清單的企業按照清單內同類型同行業企業減排措施執行。
(二)礦山、砂石料場、石材廠、石板廠等停止露天作業。
(三)未納入保障類減排清單的施工工地禁止土石方作業、建築拆除、噴塗粉刷、護坡噴漿、混凝土攪拌等。
(四)未安裝密閉裝置易產生遺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運輸車輛禁止上路。
(五)礦山(含煤礦)、洗煤廠、港口、物流(除民生保障類)等涉及大宗物料運輸(日載貨車輛進出10輛次以上)的單位,禁止使用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載貨汽車(含燃氣)進行運輸(特種車輛、危化品車輛除外)。
(六)施工工地、工業企業廠區和工業園區停止使用國二及以下排放標準非道路移動機械(清潔能源和緊急檢修作業機械除外)。
(七)除城市運行保障車輛和執行特種任務車輛外,城市主城區、縣城區內應結合實際情況,依法依規對國四及以下排放標準重型和中型柴油貨車、三輪汽車、低速載貨汽車和拖拉機採取禁限行措施。
請各縣區(含開發區)、重污染天氣應急相關部門(單位),加大對重點大氣污染排放源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超標排放、違法排污行爲,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領導小組將組織對各縣區和各相關部門(單位)此次減排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請嚴格執行。
臨沂市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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