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3點狂摔西瓜,是什麼讓賣瓜人如此激動
評論員 王學鈞
6月19日凌晨3時許,太原市杏花嶺區的街頭髮生了這樣一幕——
賣西瓜的商販與城管執法人員發生爭執,當執法人員要以佔道經營爲由扣押西瓜時,當事商販情緒激動,怒氣衝衝地把大量西瓜摔碎在地上,一時間事發現場一片狼藉。
似曾相識的這一幕,讓人心裡很不是滋味。
凌晨3點,絕大多數市民正在家安睡,城管執法人員仍奔走於大街小巷忙工作,很辛苦。這麼早,賣瓜商販就已經把瓜田裡的西瓜運進了城,送到了街頭,一夜無眠連軸轉,很不易。辛苦與不易的背後,是看得見的責任與擔當。如此這般的兩方,竟在這次凌晨“相遇”中,釀出瞭如此令人痛心的一幕。
事情爲啥會弄到這個地步?
按照當地城管部門的說法,當事商販長期在十字路口占道經營,被查處是咎由自取。網傳視頻似乎也證實了這一說法。視頻顯示,事發之時,當事商販的瓜攤確實處於某個十字路口的紅綠燈下。城管執法人員前往查處,更像是去做一件該做的事。面對執法人員,當事商販就算心裡有一萬個不樂意,也不應情緒那麼激動,以至於做出那麼激烈的反應。
但是,這並意味着城管執法人員的做法不容置疑、無需改進。
佔道經營,是指經營者佔用城市道路、橋樑、城市廣場等公共場所進行盈利性買賣商品或服務的行爲。在佔道經營不明顯有礙交通、有損市容環境的前提下,一座城市應該對佔道經營表現出最大可能的包容性。可曾幾何時,一些城市管理者染上了“潔癖”,把本可方便市民生活、緩解就業壓力的佔道經營打入另冊,有意無意地實施各種限制和打壓。這種做法非但一點兒都不“高大上”,還顯得很淺薄很粗陋。
從這個角度看,當地城管執法人員的行爲似有不當之處。
凌晨3點,路上的車輛和行人極少。這個時候,賣瓜商販把西瓜擺在十字路口的路燈下,並不阻礙交通,也談不上損害市容環境,就算是佔道經營了,又有何不可?
這個時間段出攤,恐怕不是面向路人做零售,更像是面向攤販搞批發。到早晨上班時間還有好幾個鐘頭呢,別說到那個時候當事商販很可能早已賣完瓜走了,就算還待在那裡,到時候再趕他走也不遲。爲什麼天還這麼早就非要趕他走?趕他走也就罷了,爲什麼還非要興師動衆查扣他的西瓜?
要知道,這些西瓜可是他忙活了一宿弄來的,還指望着靠它們賺錢養家餬口呢。眼看着西瓜就要被抱上執法車弄走,他能不急嗎?情急之下,他最終選擇了摔西瓜撒氣——西瓜買不成,也決不讓你們把我的西瓜拉走!剛強任性的背後,滿是悲憤與無奈。
其實,事情有着更好的“解決方案”。近些年,每到瓜果銷售旺季,不少城市都體貼瓜農果農及商販的難處,實施柔性執法。比如,特別爲劃出某些空間某些時段供商販佔道經營,對違規佔道經營者溫柔以待慎用處罰,甚至千方百計幫一些商販尋找銷路。
試想一下,如果太原市杏花嶺區的城管執法人員也能這麼體貼這麼“溫柔”,商販凌晨3點狂摔西瓜的“慘烈”一幕還會出現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