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闖公園女廁…手伸進內褲猥褻落單女子 色狼摸到「便便」即嚇跑

男工猥褻女受害人時,因摸到「便便」而嚇得停手,洗手後逃離現場,最終被捕。示意圖/ingimage

案件引來各界討論,網友紛紛留言這宗非禮案是「屎無前例」、「人屎不能復生,但可以防身」、「真.屎遁之術」,也有人批評被告是自作自受,無論如何也慶幸女子能力保不失。

根據判決書,被告是劉姓男子,任職拆除工人,患有中度智力障礙,懷疑患有器質性腦症候羣,不排除腦部有功能障礙,導致心理和行爲有異常;至於女受害人案發時肚瀉,所以在內褲鋪上廁紙,以防排泄物弄髒內褲,2人並不相識。

案發於去年1月11日凌晨1時許,女受害單獨前往228公園的女廁,如廁後離開,劉男卻守在廁所門口掏出下體,繼而將受害人強行推進殘廁旁邊的隔間內企圖性侵。受害人雖激烈反抗,但劉男全不不理會,一手遮住受害人的臉部和嘴巴,另一隻手伸進她的褲子,深入內褲亂摸,沒類到竟然摸到女受害人剛排出的「便便」,嚇到劉男立即停手,甚至跑到外面洗手檯洗手,清洗後逃離現場。

女受害人被侵犯後自行回家,同樣嚇得整晚失眠,隔日早上才鼓起勇氣,向清潔涉事公廁的阿姨訴苦,然後前往警局報案,警方經調查後拘捕劉男。

案件近日提堂,劉男否認控罪,辯稱自己當時上廁所,但走錯進入女廁,沒有觸摸女同害人。

但法官翻閱現場閉路電視畫面,發現當時劉男3次出入女廁,而且手握下體,當劉男離開現場後,女受害人從女廁爬行出來,褲頭在臀部下方位置,加上女受害人的下體和內褲均驗到劉男DNA,因此裁定被告強制猥褻罪成,判處有期徒刑1年,下令服刑完畢或被赦免罪行後,需進到相關處所接受3年監護,案件仍可上訴。

案件引來臺灣各界討論,多名網友留言「屎料不及」、「嚇屎人了」,也有人認爲被告「一輩子的陰影,應該不會再犯」,又認爲他猥褻女性罪有應得,同時爲女子得保清白而慶幸,祝願女子早日忘記不快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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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授權轉載自《香港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