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虐喂毒女友3歲女兒 南投恐怖男更三審判17年10月

南投縣陳威嘉2020年起與彭女交往,短短5個月內毆打、凌虐彭的3歲女兒,甚至狠心餵食毒品致死、棄屍掩埋,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改依過失致死等罪判14年10月;得易服社會勞動部臺中高分院更三審16日宣判,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改判17年10月。(本報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南投縣陳威嘉2020年起與彭女交往,短短5個月內毆打、凌虐彭的3歲女兒,甚至狠心餵食毒品致死、棄屍掩埋,一審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二審改依過失致死等罪判14年10月;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徒刑7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二審去年底依妨害兒童發育致死罪,改判16年6月;更三審今天宣判,依對兒童傷害致死罪改判17年10月,仍可上訴。

陳自2020年1月起與彭女交往,常獨自帶彭女與前夫的所生的3歲女兒出門,同年2月在南投市持器物猛打女童頭部,打到她顱骨骨折、硬腦膜下出血、頭皮及臉部撕裂、挫傷。

陳越打越狠,5月間先後各在中市以針尖物搓刺女童大腿,在南投市以木板毆打,打到手臂、腿部紅腫、瘀青,見女童眼部受傷,竟拿膠帶纏繞黏她頭部及眼睛好幾圈,把女童嚇得半死。

同年6月間起,陳不僅改以鐵尺及鞋拔等物把女童打得遍體麟傷,還喝令她手腳貼地、臀部上提,身體呈「倒V字型」、俗稱「趴拱橋」的凌虐處罰。

陳長年吸食甲基安非他命及FM2等第2、3級毒品,在租用的狹小封閉的套房內,毫無忌憚地吸食甲基安非他命煙霧,女童不但被迫吸入毒品,陳還喂她吃FM2毒品。

陳在6月7日施用FM2毒品後精神倦怠、嗜睡,與女童在房間睡覺,醒來發現她尿牀,心生不耐竟再喂吃FM2,導致女童體內毒品濃度太高,窒息死亡。

陳見闖下大禍,竟聯絡蔡姓友人及彭女以棉被包裹女童遺體、裝進塑膠袋,運載到南投縣名間鄉老家藏在衣櫥內,後來因擔心屍臭外溢,再移埋樹下。

一審時,陳否認犯行,以教育合理化罪刑,法官以毆打體罰稚齡幼童,當成私人發泄情緒,甚至餵食毒品導致死亡,惡性重大,依妨害幼童發育、殺人及遺棄屍體等罪判無期徒刑。

二審以陳也會照顧女童生活,並非一昧責打,難以認定有殺害女童動機,爲殺人不確定故意,改依過失致死、使兒童施用毒品等罪判刑14年10月;得易服社會勞動部分,徒刑7月。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發回,更一審依凌虐兒童致死等罪判刑17年6月;更二審去年12月間改依妨害兒童發育致死罪,判16年6月,臺中地院更三審今天宣判,依傷害兒童致死罪改判17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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