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錢了!首批退稅月底入帳

財政部所屬各地國稅局將於7月31日同步辦理112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第一批退稅,相較111年度,退稅件數增9萬餘件,退稅金額則增2億餘元。臺北市國稅局表示,主要是近年總申報件數增加,退稅案也跟着變多。

一般來說,如果所得稅應納金額是負數,主要是指不必繳稅,而不一定是可以退稅。國稅局說明,其實退稅最重要的前提是「預繳」,至於退稅原因則大致包括薪資扣繳、利息或股利收入及扣抵稅額。

舉例來說,部分報稅人所屬公司可能會自動從薪水預扣所得稅或自行向公司申請扣繳,假設扣繳稅金大於應繳納稅金,差額就是可以退稅的金額。此外,如果申報人扶養父母,且父母的收入爲股利收入,也很可能有退稅的機會,國稅局表示,主要是目前股利課稅採「合併或分開計稅」二擇一,抵扣金額若大於實際繳納金額,就能退稅。

國稅局表示,可首批退稅的案件有三種,一是採網路申報的退稅案件;二是符合稅額試算並以線上或電話語音確認的退稅案件;三是符合稅額試算並於5月10日前以書面方式向戶籍所在地國稅局確認的退稅案件。

納稅義務人如果選擇「直撥退稅」,7月31日即會直接撥入納稅義務人指定存款帳戶;至於未採用直撥(轉帳)退稅者,國稅局將同日開立退稅憑單陸續以掛號寄發,民衆可於有效期限(9月30日)前持退稅憑單兌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