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昌斥甄珍母子「會惡有惡報」

劉家昌表明續告甄珍,拿回屬於自己的錢財。(資料照片)

劉子千(右)曾在臉書發文替媽媽甄珍發聲。(資料照片)

劉家昌和甄珍爲了離婚、爭產等事3度對簿公堂,17日在美國洛杉磯開庭,孰料法官以劉家昌無法找到法理依據允許他開採證庭、召集相關人士蒐集證詞等爲由駁回官司,對此劉家昌表示會拿出30年前的夫妻聯合報稅證明爲證,轉戰一般法庭上訴,「官司我會繼續進行,把屬於我的拿回來。」

劉家昌指控,他2013年賣掉崑山旅館,共有2.4億人民幣(約10.9億臺幣)收入進到甄珍帳戶,但甄珍僅匯給他3900萬人民幣(約1.7億臺幣),報稅把他名字拿掉,讓所有財產變成她一人所有。

他稱原本爲保護甄珍和劉子千,不要造成稅務問題才上家庭法院,但因家庭法院不管稅務才被駁回,所以沒有勝訴敗訴的問題;他左批甄珍忘恩負義、右轟兒子劉子千說謊,「太保護你們造成你們什麼都不怕,IRS(美國稅務局)上門你們就知道,惡有惡報。」

對此,人在美國的甄珍則低調錶示:「謝謝大家對我的關心,不管勝負都是丟人的事,希望他不要再用這種死纏爛打的方式,浪費司法及媒體資源,繼續糾纏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