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鐵男受賄一案公開宣判

新華社劉鐵男受賄一案公開宣判

河北省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10日對發展改革委原副主任劉鐵男受賄案作出一審宣判,對劉鐵男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公開審理查明:2002年至2012年,被告人劉鐵男在擔任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產業發展司司長、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司司長、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爲南山集團有限公司寧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廣州汽車集團有限公司、浙江恆逸集團有限公司等單位及個人謀取利益,直接或通過其子劉德成收受上述公司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3558萬餘元。案發後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

根據劉鐵男受賄的數額情節,鑑於其歸案後主動坦白交待了有關部門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贓款、贓物已全部追繳,廊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