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舟國手墜井亡 負責工程2人緩刑

2018亞運金牌的28歲「龍舟天菜」陳俞安2023年2月16日清晨騎車外出授課,意外掉入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14米坑洞亡,桃園地院將高姓監造主任、李姓現場負責人依過失致死罪均判徒刑2月、緩刑2年。圖/桃市消防局提供

28歲陳俞安有「龍舟天菜」稱號,去年2月16日凌晨5時22分,他騎着機車行經文中路與國際路二段交岔路口施工路段,因未能及時煞停,撞上半阻隔式圍籬後,摔進14公尺深的積水工程井,直到工人上午8時上班時才發現。抽水後送醫搶救,陳俞安仍因溺水窒息不治。

判決書指出,工程本應依桃市府交通局申請審查覈準的交維計劃、「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辦理,且應於適當位置豎立足夠警示標誌,避免因交維措施不良導致事故,但現場卻未依設置拒馬「車輛改道」,又明知工區逾越原預定施工範圍,也未依現場情況新增、豎立足夠的警示標誌。

法院進行準備程序時,負責工程的46歲高姓監造主任、承包施作的47歲李姓現場負責人均坦承不諱,法院改以簡易判決處刑程序。

法官審酌,被告高姓監造主任、被告李姓現場負責人,均疏未注意未予落實依規則執行交通維持計劃、未豎立及置放足夠的警示標誌及防範安全設施,因而造成被害人死亡,以及被害家屬承受喪失至親無可挽回遺憾,但被告2人均坦承犯行,與家屬達成和解且給付完畢。

高、李2人犯後態度尚稱良好,法官參酌2人智識程度、生活狀況及過失程度等情狀,考量2人均無前科,一併宣告緩刑2年。